“幸福感”才是提高婴幼儿“情商”的温床
“幸福感”其实一点儿都不抽象。用最简单的语言来描述,就是孩子在和父母的互动中感到舒畅、安心、充满美好想像的一种感觉。这种感觉让他自然而然地排除了负面情绪,能够以敞开的胸怀去接纳眼前的一切情景与变化,这就是心理素质稳定的依据。
这里牵涉到一个概念和对一个动态进程的了解。在婴幼儿,“幸福”的概念很简单,就是“快乐、安心、充满美好的想像”,这和成人的理解是完全不同的。许多父母都想把本身所追求的“幸福”强加给孩子,于是便按照自己的设想千方百计地要给孩子幸福。这样的“给予”当然“货不对办”,引不起孩子的兴趣。而在孩子方面,对于这些没有亲身体验,凭空而来的“给予”,既感觉不到和自己有何关系,没有感受,自然不会珍惜。换个说法,无论父母怎样努力,怎样展示自己无私的、伟大的爱,孩子并没有“幸福感”。
幸福感是一种内在的、可持续的感受,必须是正面的心理活动,是“如人饮水,冷暖自知”的体验,不能依靠给予。现在“自我感觉”是个好父母的家长,总是徘徊在3个“误区”之中。哪3个误区:
第一、满足孩子的一切需求就是“爱”
婴幼儿的需求是率兴任意的,他们没有明确的目的,也不知后果好坏。要什么就给什么的家长是不是爱孩子?还是只图敷衍过关?从出发点看,他们是爱孩子的,但从结果看,无疑是坑害孩子的机会多一些。“爱”是一把双刃剑,新一代父母在摆脱威权意识的同时,却走入另一个教养的误区。这种“满足一切需求”对情商发展的杀伤力并不亚于不问是非黑白的棍棒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