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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电气安全管理,预防电气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检修及相关人员的操作活动。

三、职责分工 电气管理部门 负责制定和修订电气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文件。

组织电气设备的选型、采购、安装、调试及验收工作。

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巡检、维护和保养,及时发现并处理电气故障和安全隐患。

组织电气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考核工作。

参与电气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制定防范措施。

使用部门 负责本部门电气设备的日常使用和保管,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配合电气管理部门做好设备的维护、检修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

发现电气设备异常情况及时报告电气管理部门。

对本部门员工进行电气安全知识教育,督促员工遵守电气安全规定。

安全管理部门 监督电气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对违规行为进行制止和纠正。

参与电气设备的验收、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提出安全管理建议。

组织开展电气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负责电气事故的统计、上报工作。

四、电气设备管理 设备选型与采购 电气设备的选型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具备良好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采购电气设备时,应选择具有生产资质和良好信誉的供应商,要求供应商提供产品合格证明、使用说明书等资料。

安装与调试 电气设备的安装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人员按照设计图纸和安装规范进行施工。

安装完成后,应进行严格的调试和验收工作,确保设备运行正常、安全性能符合要求。

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建立设备档案。

运行与维护 制定电气设备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设备运行参数。

电气管理部门应建立电气设备巡检制度,定期对设备进行巡检,记录设备运行状态,及时发现并处理设备缺陷和异常情况。

按照设备维护保养计划,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包括清洁、紧固、润滑、绝缘检测等工作,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对重要电气设备应配备备用设备或应急电源,以保证在设备故障时能够及时切换,不影响生产和工作的正常进行。

报废与更新 对已损坏且无法修复、技术性能落后、能耗过高的电气设备,应及时办理报废手续。

根据生产和发展需要,适时对电气设备进行更新改造,提高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五、电气作业安全管理 作业人员资质 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后,方可上岗作业。

电气作业人员应定期参加复审培训,确保证书有效。

作业许可 进行电气检修、安装、动火等危险作业前,必须办理作业许可证。

作业负责人应详细填写作业内容、作业时间、安全措施等信息,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作业。

在停电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停电、验电、挂接地线、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等安全措施,确保作业安全。

安全防护用品 电气作业人员应正确佩戴和使用绝缘手套、绝缘鞋、绝缘工具等安全防护用品。

安全防护用品应定期进行检验和试验,确保其性能良好。

现场应配备必要的急救药品和器材,如触电急救箱、心肺复苏设备等,以便在发生触电事故时能够及时进行急救。

六、电气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 定期检查 电气管理部门应每周至少进行一次电气设备专项检查,每月组织一次全面的电气安全检查。

安全管理部门应不定期对电气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抽查。

检查内容包括电气设备的运行状况、安全防护装置的有效性、接地接零系统的可靠性、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等。

隐患排查与整改 对检查中发现的电气安全隐患,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

整改责任人应按时完成整改任务,并将整改情况反馈给电气管理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

对重大安全隐患,应立即停止相关设备运行,采取临时防护措施,直至隐患消除。

建立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对隐患的发现、整改、复查等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实现隐患排查治理的闭环管理。

七、电气安全教育培训 新员工培训 对新入职员工应进行电气安全基础知识培训,使其了解电气安全的重要性,掌握基本的电气安全常识和操作规程。

定期培训 定期组织全体员工进行电气安全知识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电气安全法规、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分析等,提高员工的电气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针对电气作业人员,应定期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使其熟悉最新的电气技术标准和安全要求,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八、电气事故应急预案与处理 应急预案制定 制定完善的电气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机构、应急响应程序、应急救援措施等内容。

应急预案应定期进行演练和修订,确保其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事故报告 发生电气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 1 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应急处置 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救援力量,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如切断电源、疏散人员、灭火等,防止事故扩大。

保护事故现场,以便进行事故调查和原因分析。

未经事故调查组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动事故现场的物品和设备。

事故调查与处理 事故发生后,应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经过和损失进行调查分析,查明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

对事故责任人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同时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九、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实施,如有未尽事宜,参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执行。

本制度由公司电气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