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师绩效工资考核方案(一)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立科学规范的中小学教师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考核原则 尊重规律、以人为本。
尊重教育教学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以德为先、注重实绩。
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激励先进、促进发展。
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客观公正、简便易行。
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程序规范,讲求实效。
三、考核对象 本校在编在岗教师。
四、考核内容及权重 师德师风(20%) 主要考核教师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等方面的表现。
出现违反师德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扣发相应绩效工资。
教育教学工作(70%) 教学常规(30%):考核教师备课、上课、作业批改、辅导学生、教学评价等教学常规工作的落实情况。
按照学校制定的教学常规要求,定期检查教师的教案、听课记录、作业批改等,量化打分。
教学业绩(30%):以学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中考高考成绩等为依据,结合班级起点情况,对教师所教班级学生的成绩提升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同时,参考学生和家长对教师教学工作的满意度测评结果。
教育教学成果(10%):考核教师参与教育教学研究、课程开发、教学竞赛、指导学生竞赛等方面取得的成果。
如发表论文、参与课题研究、获得教学奖项、指导学生获奖等,根据成果级别给予相应加分。
考勤(10%) 严格执行学校的考勤制度,对教师的出勤情况进行考核。
迟到、早退、请假等情况按照规定扣分,旷工按严重程度扣发相应绩效工资。
五、考核方法 个人自评:教师对照考核内容和标准,进行自我总结和评价,填写个人自评表。
同事互评:以年级组或学科组为单位,组织教师相互评价,评价结果作为考核的参考依据。
学生和家长评价:通过问卷调查、座谈会等方式,了解学生和家长对教师教育教学工作的满意度。
学校考核小组评价:学校成立考核领导小组,根据教师的日常工作表现、教学成绩、考勤记录等,对教师进行综合评价。
六、绩效工资发放 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
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考核结果,按学期或学年发放。
根据教师考核得分,划分不同的考核等级,如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各等级对应不同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系数,优秀等级发放系数最高,不合格等级发放系数最低甚至不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七、附则 本方案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本方案由学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在实施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学校教师绩效工资考核方案(二) 一、目的意义 为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二、考核原则 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考核,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公正,让每位教师都能得到公平对待。
全面考核原则:对教师的师德、教学工作、教育管理、教研活动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教师的工作表现和业绩。
激励为主原则:通过合理的绩效工资分配,激励教师积极进取,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水平。
三、考核范围 全体在职教师。
四、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师德表现(25分) 依法执教(5分):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爱岗敬业(5分):忠诚于教育事业,认真履行教师职责,精心备课、授课,无敷衍塞责现象。
关爱学生(5分):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不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教书育人(5分):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为人师表(5分):言行举止文明得体,廉洁奉公,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以身作则,言传身教。
教学工作(45分) 教学工作量(15分):根据学校课程安排,完成规定的教学课时量。
超课时量给予适当加分,低于标准课时量按比例扣分。
教学常规(15分):认真备课,教案规范、详细;课堂教学目标明确,方法得当,效果良好;作业批改及时、认真;定期进行课外辅导。
按照学校教学常规检查标准进行量化评分。
教学成绩(15分):以学生期末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结合学生成绩进步幅度,对教师教学成绩进行评价。
与同年级同学科平均成绩相比,成绩突出者给予高分,成绩较差者酌情扣分。
教育管理(15分) 班主任工作(10分):担任班主任工作的教师,考核班级管理、学生思想教育、班级文化建设、家校沟通等方面的工作成效。
根据学校班主任工作考核细则进行评分。
其他教育管理工作(5分):承担学校行政管理、年级组长、教研组长等工作的教师,考核其履行职责情况,根据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工作效果进行评分。
教研工作(15分) 参加教研活动(5分):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按时参加,认真发言,做好记录。
无故缺席每次扣1分。
教学研究成果(5分):参与课题研究、撰写教学论文、参加教学竞赛等取得的成果,根据成果级别给予相应加分。
指导青年教师(5分):指导青年教师教学工作,帮助青年教师提高教学水平,根据指导效果给予一定分数。
五、考核程序 成立考核小组:学校成立由校领导、教师代表等组成的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考核方案、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审核考核结果等。
教师自评:教师本人根据考核内容和标准,对自己一学期或一学年的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自我评价,填写自评表。
民主测评:组织教师进行民主测评,测评内容包括师德表现、工作态度、教学能力等方面。
测评结果作为考核的重要参考。
数据统计与审核:考核小组收集教师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成绩、教研成果等相关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并审核各项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确定考核结果:考核小组根据教师的自评、民主测评、数据统计等情况,综合评定教师的绩效考核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六、绩效工资分配 绩效工资总额按照上级规定执行,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
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额的[X]%,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额的[X]%,根据考核结果按学期或学年发放。
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教师的考核等级进行分配,优秀等级教师的奖励性绩效工资高于良好等级,良好等级高于合格等级,不合格等级教师不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具体分配办法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七、申诉与处理 教师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考核结果公示期内向学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提出申诉。
考核领导小组应在接到申诉后的[X]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核实,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申诉教师。
学校教师绩效工资考核方案(三) 一、指导方针 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建立科学合理、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教师职业特点的绩效工资考核制度,激励广大教师积极投身教育事业。
二、考核准则 注重实绩、优绩优酬:以教师的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为主要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充分体现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
多元评价、综合考量:综合考虑教师的师德表现、教学工作、教育科研、学生管理等多个方面,全面、客观地评价教师的工作。
动态调整、持续优化:根据学校发展和教育教学改革的需要,适时调整考核方案,不断完善考核指标和方法。
三、考核对象界定 本校全体在编在岗专任教师。
四、考核内容及量化指标 师德修养(20分) 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无违规违纪行为(10分)。
如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视情节严重程度扣5 - 10分,情节恶劣者取消当年绩效工资发放资格。
积极参加师德师风培训和学习活动,撰写心得体会(5分)。
按要求完成学习任务得满分,未完成酌情扣分。
获得师德方面的表彰或荣誉(5分)。
根据表彰级别给予相应加分,国家级加5分,省级加3分,市级加2分,县级加1分。
教学工作(50分) 教学任务完成情况(10分):按照学校安排,足额完成教学课时量得8 - 10分;完成课时量的80% - 99%得5 - 7分;低于80%得0 - 4分。
教学常规工作(15分):备课认真,教案完整、规范,教学目标明确,教学方法得当(5分);课堂教学组织有序,教学效果良好,学生满意度高(5分);作业批改及时、认真,有针对性的辅导学生(3分);按要求参加教学观摩、评课等活动(2分)。
各项根据检查和评价情况酌情打分。
教学质量提升(15分):以学生学业成绩进步情况为主要依据,对比上一学期或学年,学生成绩平均分、优秀率、及格率等有显著提高得10 - 15分;有一定提高得5 - 9分;无明显变化或下降得0 - 4分。
教学创新与改革(10分):积极开展教学方法创新、课程改革等活动,取得一定成果(如形成特色教学模式、开发校本课程等)得5 - 10分;参与相关活动但尚未取得明显成果得1 - 4分。
教育科研(15分) 参与课题研究(5分):主持校级课题得3分,参与校级课题得2分;主持县级及以上课题按级别加分,县级加3分,市级加4分,省级及以上加5分。
发表学术论文(5分):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教育教学相关论文,每篇加3 - 5分;在县级刊物发表每篇加1 - 2分。
参加教学竞赛(5分):参加校级教学竞赛获奖得1 - 3分,参加县级及以上教学竞赛获奖按级别加分,县级加2 - 4分,市级加3 - 5分,省级及以上加5分。
学生管理与服务(15分) 班主任工作(10分):班级管理有序,班风良好,学生纪律性强(3分);注重学生思想教育,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良好(3分);积极组织班级活动,增强班级凝聚力(2分);家校沟通良好,家长满意度高(2分)。
根据班主任工作考核细则进行评分。
非班主任教师学生管理工作(5分):协助班主任做好班级管理工作,关心学生成长,积极参与学生辅导和谈心活动,根据实际表现酌情打分。
五、考核流程 数据收集:每学期末或学年末,各部门负责收集教师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成绩、教研成果、考勤记录等相关数据,并进行初步整理和统计。
教师自评:教师根据考核内容和自己的工作实际,进行自我评价,填写《教师绩效工资考核自评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部门评价:各部门负责人根据教师的日常工作表现和收集的数据,对本部门教师进行评价,给出部门评价意见。
考核小组审核:学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对教师的自评和部门评价进行审核,综合各方面情况,确定教师的绩效考核得分和等级。
结果公示:将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X]个工作日。
教师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考核领导小组提出申诉,考核领导小组应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
六、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
基础性绩效工资按照岗位和职称等因素按月发放。
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教师的绩效考核得分进行分配。
设立不同的绩效档次,得分高的教师进入较高档次,获得较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得分低的教师进入较低档次,获得较少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具体档次划分和金额分配由学校根据绩效工资总额和教师考核情况确定。
七、补充说明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未尽事宜或与上级政策不符之处,以上级政策为准。
本方案由学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和修订,根据学校发展和实际执行情况适时进行调整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