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惩罚只能偶尔使用,不能作为“常规武器”,当幼儿过失严重而又不听说教时,父母可以考虑使用惩罚,但是惩罚如果经常使用,就会失去效力。另外,惩罚还要及时,要给幼儿提供改正错误的机会。
3、父母说理要说得具体,做到见好就收。幼儿的知识经验和认识水平毕竟有限,他们认识事物常常是直观的,是比较具体的、形象的,因此要结合具体事例对幼儿进行说服教育。通过对具体事例的分析,用简明生动的语言,向幼儿说明应该怎样做,不应该怎样做,而不应该给幼儿讲一些抽象的大道理和空洞说教,幼儿不但难以听懂,而且容易产生反感。
4、要适当给幼儿一个“台阶”下。给幼儿讲道理,不能一下子要求幼儿完全服从,因为幼儿自己还有点“小面子”。因此,说到一定程度,不妨给他个“台阶”下。例如,幼儿抢了小伙伴的玩具,母亲可以对他说:“拿别人的东西不对,咱们把玩具送还给小朋友,待会爸爸回来,听说你这么乖,一定很高兴。”这么一说,幼儿就容易接受了,效果呢就比硬把玩具夺出来或打他一巴掌要好得多。
四、走出心灵施暴的家庭教育误区,努力做到理解、尊重幼儿一些家长对犯了错误或没有长进的幼儿不是循循善诱、耐心开导,而是讽刺挖苦,伤害了幼儿的自尊心。据心理学家分析,经常受到贬斥讥讽的幼儿,精神长期受到压抑,在智力和心理发展上甚至比经常挨体罚的幼儿更为低下。自尊心的伤害,抑制了幼儿的创造性。幼儿在羞辱中生活,会变得自卑。
自尊心是成才的阶梯,一旦失去了自尊心,也就失去了自信心和进取心,何来理想和奋斗目标呢?避免家长心灵施暴给幼儿造成的伤害,家长应该充分理解、尊重幼儿,了解幼儿的心理需求,这样对幼儿的教育才会有针对性,有目的性,才会对幼儿进行有的放矢的教育。家长在家庭教育中,应对幼儿进行适时的挫折教育,特别要在幼儿受了挫折而陷入悲伤时,给幼儿以理解、鼓励、安慰和信任,千万别再往幼儿身上泼冷水。否则会使家长的教育走向所希望的反面。幼儿是十分愿意和家长交往的,也迫切渴望为家长所理解。只有理解,才能使两代人感情接近,心理相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