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声字、会意字、象形字是汉字造字法“六书”中的三种,它们的定义和特点各有不同: 象形字 定义:象形字是一种用线条描摹实物形状来表示字义的造字方法,所造的字是对客观事物外形的直观描绘 。
特点:字形与所代表的事物形状相似,具有很强的直观性,一看字形就能大致知道所表示的事物。
比如“日”字,甲骨文写作“⊙” ,就像一轮太阳;“月”字甲骨文写作“ ” ,像弯弯的月亮;“山”字甲骨文写作“ ” ,仿佛几座山峰并立;“水”字甲骨文写作“ ” ,犹如流动的水波。
早期象形字多是独体字,笔画简单,能够生动形象地勾勒出事物的轮廓。
局限性:象形字只能表示一些具体的、有形的事物,对于抽象的概念、无形的事物难以用象形的方法来表示。
随着语言的发展和人们思维的日益复杂,象形字无法满足记录所有词汇的需求,于是逐渐发展出其他造字方法。
会意字 定义:会意字是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独体字组合在一起,通过它们之间的意义关联来表示一个新的意义的造字方法。
特点:会意字通过字形部件的组合来传达意义,比象形字更具灵活性和抽象性,可以表达较为复杂的概念。
例如“休”字,由“人”和“木”组成,人靠在树上,表示休息的意思;“明”字,由“日”和“月”组成,日和月都是发光的天体,合在一起表示明亮;“从”字,两个人前后相随,体现跟从的含义;“森”字,由三个“木”组成,表示树木众多,形成森林。
分类:会意字分为异体会意字和同体会意字。
异体会意字是由不同的字组成,如上述提到的“休”“明”;同体会意字是由相同的字组成,如“炎”由两个“火”组成,表示热;“众”由三个“人”组成,表示人多 。
形声字 定义:形声字由形旁和声旁两部分组成,形旁表示字的意义范畴,声旁表示字的读音。
也就是说,形声字是在象形字、指事字、会意字的基础上,通过添加表示读音的声旁或表示意义的形旁创造出来的。
特点:这种造字法结合了表意和表音的成分,既能够清晰地表达字义所属类别,又能提示读音,大大提高了汉字的造字能力和记录语言的准确性。
例如“河”字,左边的“氵”是形旁,表示与水有关;右边的“可”是声旁,提示读音。
再如“材”字,“木”是形旁,表明与木材有关,“才”是声旁,指示读音。
形声字的结构形式多样,常见的有左形右声(如“清”“松”)、右形左声(如“功”“鸭”)、上形下声(如“草”“露”)、下形上声(如“架”“梨”)、外形内声(如“园”“阁”)、内形外声(如“闻”“问”)等。
优势:形声字克服了象形字、会意字等造字法的局限,具有很强的能产性。
随着社会发展和新事物不断涌现,人们可以通过形声造字法方便快捷地创造新字来满足记录语言的需要。
在现代汉字中,形声字占绝大多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