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刚还指出,该《办法》第十五条还规定,生产者、销售者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情节,给予责令停止销售、责令收回所售产品、责令限期改进或处以三万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在今年“3·15”之前,还专门对市场上违规销售的企业进行过曝光,并产生了很好的效果。维权网也邀请相关专家与消协官员进行过研讨,对违反《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的企业给以震慑。
罗刚强调,一段奶粉促销不仅违反了相关规定,更是扰乱了倡导母乳喂养的社会氛围。在全社会大力提倡母乳喂养知识教育的大环境下,企业的这种做法很可能导致消费者对母乳喂养的重要性产生错误认识。
奶粉存异物维权难
消费者庞女士称,作为一位新生儿的妈妈,对婴儿的精细照顾让她发现圣元奶粉存在的问题还不止违规促销一项。她表示,在2010年6月底,她竟然发现自己购买的而其中一罐圣元奶粉中有一个一厘米左右类似于金属的不明异物。庞女士告诉维权网编辑,之前她就在奶粉中发现过一白色块状物,当时以为是原料没有在意。两次发现异物后,她担心这会影响到宝宝的健康。
怀揣不安的庞女士拨打了奶粉罐上的售后服务电话,随后圣元当地的销售主管董先生联系她并在经销商那里进行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