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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乐部章程范本(范文3篇)

公司章程范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照法定程序设立,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公司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三条 公司名称:[公司全称] 第四条 公司住所:[公司注册地址] 第五条 公司经营范围:[具体经营范围] 第二章 注册资本及股东出资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元。

第七条 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如下: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方式 出资额(人民币元) 持股比例 [股东 1 姓名] [出资方式,如货币、实物等] [具体金额] [X]% [股东 2 姓名] [出资方式] [具体金额] [X]% ... ... ... ... 第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三章 股东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 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二)参加或者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享有表决权; (三)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 (四)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 (六)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七)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 股东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公司章程;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五)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四章 股东会 第十一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公司法》行使职权。

第十二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每年召开[X]次。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三条 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第十四条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其他事项的决议,须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五章 董事会 第十五条 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X]人。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公司法》规定的职权。

第十六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

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十七条 董事会会议每年度至少召开[X]次,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第十八条 董事会会议应由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第六章 监事会 第十九条 公司设监事会,成员为[X]人。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监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公司法》规定的职权。

第二十条 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第七章 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一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职位,如董事长]担任。

第八章 财务、会计 第二十二条 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十三条 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制作。

第二十四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第九章 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 第二十五条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应当由公司的股东会作出决议。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公司法》规定的原因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第二十七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公司法》规定的职权。

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一式[X]份,股东各持[X]份,公司留存[X]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X]份。

第三十条 本章程自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之日起生效。

股东(签字或盖章):[股东签字或盖章处] 日期:[具体日期] 协会章程范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协会的名称为[协会全称]。

第二条 本协会是由[相关主体,如从事某行业的企业、个人等]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协会的宗旨是: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具体宗旨内容,如促进某行业的交流与合作,推动行业发展等]。

第四条 本协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名称]的业务指导和[登记管理机关名称]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协会的住所:[协会办公地址]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协会的业务范围: (一)开展行业调研,收集、整理、分析行业信息,为会员提供咨询服务; (二)组织各类培训、讲座、研讨会等活动,提高会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三)加强会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促进会员之间的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 (四)制定行规行约,规范行业行为,维护行业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 (五)代表会员与政府部门、其他组织进行沟通协调,反映会员的诉求和意见; (六)开展行业宣传推广活动,提升行业的社会形象和知名度; (七)承办政府部门委托的相关工作任务; (八)其他符合协会宗旨的业务活动。

第三章 会员 第七条 本协会的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协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三)在本协会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四)单位会员应是依法成立的相关企业、机构等;个人会员应是从事相关工作或研究的人员。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协会章程,执行本协会的决议; (二)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和声誉; (三)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五)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并交回会员证。

会员如果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协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 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协会的工作方针和重大事项; (五)决定终止事宜; (六)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五条 会员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 会员大会每届[X]年。

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

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十七条 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大会; (四)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 (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本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 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 本协会设立常务理事会。

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三分之一)。

第二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条 常务理事会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四条 本协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协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X]周岁;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五条 本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六条 本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X]年。

[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会员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七条 本协会会长为本协会法定代表人。

本协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条 本协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二十九条 本协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 (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三十条 本协会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捐赠; (三)政府资助; (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条 本协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三十二条 本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第三十三条 本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十四条 本协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

会计不得兼任出纳。

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五条 本协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

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六条 本协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

第三十七条 本协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八条 对本协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大会审议。

第三十九条 本协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通过后[X]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经同意,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四十条 本协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四十一条 本协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四十二条 本协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

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三条 本协会经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四条 本协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协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 本章程经[具体日期]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协会的理事会。

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学校社团章程范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社团的名称为[社团全称]。

第二条 本社团是在学校[主管部门名称]的指导下,由在校学生自愿组成的群众性团体。

第三条 本社团的宗旨是:[具体宗旨,如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或技能]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开展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

第四条 本社团接受学校[主管部门名称]的领导和指导,同时接受学校社团联合会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 会员 第五条 凡具有本校正式学籍的学生,承认本社团章程,均可申请加入本社团。

第六条 会员入会程序: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经社团干部审核通过; (三)缴纳会费(如有); (四)领取会员证。

第七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在社团内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获得社团提供的培训、指导和帮助; (四)对社团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和监督; (五)优先获取社团的相关资料和信息。

第八条 会员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社团章程,执行社团的决议; (二)积极参加社团组织的活动,按时完成社团交给的任务; (三)维护社团的荣誉和形象,不得做出有损社团利益的行为; (四)按规定缴纳会费(如有); (五)向社团反映情况,提供有关信息和建议。

第九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社团负责人,并交回会员证。

若会员连续[X]次无故不参加社团活动或不履行会员义务,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社团章程的行为,经社团干部会议讨论决定,可予以除名。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本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职责如下: (一)制定和修改社团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社团干部; (三)审议社团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社团的重大活动和发展方向; (五)决定社团的解散或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会员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会员大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

第十三条 社团设理事会,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负责社团的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

理事会成员由社团干部组成。

第十四条 理事会的职责如下: (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二)筹备召开会员大会; (三)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四)决定会员的吸收和除名; (五)领导社团各部门开展工作; (六)制定社团内部管理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