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血压:孕前应按医生的嘱咐进行合理治疗,把血压控制在允许的水平,自觉症状基本消失,即可以妊娠。但应比一般孕妇更加注意孕期检查,经常测量血压,并提防妊娠高血压综合症的发生。
肾脏病:严重的肾脏病均不宜妊娠。症状较轻且肾功能正常者,经医生允许可以妊娠,但要经过合理治疗,必须把浮肿,蛋白尿和高血压等主要症状控制住,妊娠后也应警惕妊娠高血压综合症的发生。
肝脏病:对于迁延型慢性肝炎,如病情轻微,肝功能正常,病人年轻,体质又好,经过适当治疗,也可以怀孕。但在怀孕后,应坚持高蛋白饮食和充分休息,加强孕期监护。
糖尿病:一般情况下,妊娠会加重糖尿病的病情,而且危害胎儿,所以严重糖尿病病人不宜怀孕。但如属于轻型,不用胰岛素就可以控制住尿糖,或虽用胰岛素,但用量不大,无明显肝肾眼底损害者,体质也好,可以在正确治疗控制好血糖的情况下受孕。孕后要加强产前自我检查和自我保健,饮食控制更应严格,并要取得医生指导。
心脏病:所有的心脏病人必须经医生同意后,方可妊娠。有些心脏病人还需要应用一些药物,甚至必须在医院住院接受治疗和监督,不可大意。整个孕期都应取得医生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