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单独二胎准生证办理所需资料及流程

日期:09/23 来源:用户上传

从前面一篇文章的内容我们可以得知,关于云南单独二胎新政策已于2014年3月28日落实,并于当月31日起开始正式向全省实施。既然政策已经落实了,那么接下来大家比较关心的就是办理准生证所需资料以及准生证的办理流程了。

云南单独二胎准生证如何办理呢?程序如下:

1、向乡镇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报县、市、区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审批。

2、材料齐全的10个工作日内办结;需补充材料的,5个工作日内将需补充的材料书面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3、夫妻一方户口不在我省的,由夫妻双方向户口在我省一方者的工作单位或者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经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后,报县、市、区人口计生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批,发放《生育服务证》。

云南“单独两孩”准生证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1)生育服务证申请表;

(2)夫妻双方结婚证;

(3)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4)夫妻双方婚育证明;

(5)第一个子女的出生证明;

(6)属于独生子女一方的还需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独子证)、父母婚育证明及只生育一个子女的证明、户口簿、结婚证等材料;

(7)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材料齐全的,在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需补充材料的5个工作日内将需补充的材料书面告知申请人。

单独二胎政策缓冲过渡期:

云南省单独二胎政策设立有两个“60天”的缓冲期:

1、3月28日—5月28日期间生育的,只要求补领《生育服务证》即可,并且可以在子女出生后60天内补办。比如说,3月28日生育的,最迟可以在5月28日补办证件;

2、5月28日生育的,最迟可以在7月28日补办证件。

补发的《生育服务证》由发证机关加盖“补发”字样条形章,补发后不再实施行政处罚。逾期不申请办理的,按无证生育进行行政处罚。

3、政策过渡期结束后,也就是2014年5月28日以后生育的,按正常程序在生育前申请办理《生育服务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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