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份,多个省份逐渐实施“单独二胎”新政策,3月20日是四川正式实施二胎最新政策时间,27日广东也宣布了“单独二胎”的好消息。紧跟随广东后面的是江苏省,江苏单独二胎新政策2014年3月28日零时起正式实施。
28日,在江苏“单独二胎”政策正式通过后,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学院的教授白友涛表示,虽然对二胎的生育政策继续放宽,但对江苏二胎的生育应该影响还是有限的。据媒体调查称,单独二胎新政策实施之后,江苏无锡在今年或增二孩7800人。
江苏省“单独两孩”政策从2014年3月28日起正式实施。记者从昨日闭幕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获悉,会议全票通过了关于修改《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据介绍,《条例》已经被列为省人大常委会2014年立法计划调查项目,省人口计生委正在开展前期立法调研。
所以,此次修改只涉及生育政策的调整,其他诸如生育调节、奖励与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条款还将在深入调研评估后再作全面修订。
条例修改内容
“此次修改《条例》的主要目的是尽快落实”‘单独两孩’生育政策,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省人口计生委副主任何小鹏说。扬子晚报记者注意到,本次提交审议的修正案草案可谓为“单独两孩”政策量身定做,对规定“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条件的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进行了修改,内容如下:
第二十二条是针对所有城乡居民的一般性规定,其中第一款第(二)项修改为“一方为二等乙级以上因公致残的军人、武警、公安民警、见义勇为人员,只有一个孩子的”,草案去除了“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这一类别。
第六项原为“一方为两代独生子女或者夫妻均为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孩子的”,修改为“一方为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孩子的”,此项即为人们通常所说的从“两代单独”、“一代双独”调整为“单独”。
第二十三条是针对女方为农村居民的夫妻,规定了可以再生育一个孩子的条件,其中第(一)项“一方为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孩子的”与修改后的第二十二条第(六)项重复,因此,删去该项。
对此,一些人大代表向记者表示,本着人文关怀的精神,政策需要更加人性化,这也为下一次修订预留了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