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定于在2014年3月底实施的单独二胎新政策,在27日正式落实,宣布从3月27日起满足单独二胎条件的宝宝,均不算超生宝宝。而在27日之前“抢生”的宝宝,还是按原来的政策征收社会抚养费。
省卫计委:“抢怀”家庭 须6月30日前补办手续
逾期未办者仍需征收2%社会抚养费,3月27日前抢生的按原政策处理
新快报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自2014年3月27日起,广东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的家庭可再生育一胎子女,对于已经抢先怀孕的单独家庭,须在6月30日前补办手续,逾期按相关规定处理。
享受新计生政策“分界线”公布
去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我国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历时四个多月后,广东的“单独两孩”政策终于落地。政策将如何界定在此期间已经怀孕或生育的单独家庭,一直备受关注。
昨日,省卫计委副主任陈义平在发布会上详细介绍了能享受最新计生政策的“分界线”:广东“单独两孩”政策正式实施前已经怀孕但尚未生育的单独夫妇,可在2014年6月30日前依法申请补办再生育审批手续;逾期未补办审批手续的,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即按照计算基数征收百分之二社会抚养费。
陈义平表示,对在3月27日广东省“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前已经生育的“单独”夫妇,依照生育行为发生时《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处理。
“抢怀”补办手续有绿色通道
陈义平表示,对于需要在6月30日前办理好手续的“抢怀”家庭,各基层计划生育工作机构要开辟补办再生育审批的“绿色通道”,做到快接、快审、快批,有效解决群众的后顾之忧。
此外,为了方便群众办证,在办理“单独”夫妇再生育审批过程中,对核查独生子女身份确有困难的,可按照《省人口计生委关于进一步方便群众办证的指导意见》的规定,依据当事人的承诺办理。根据该指导意见,再生育审批后的公示时间也由30日缩短为15日。
广东符合政策家庭约有15万
放开“单独两孩”后,广东新出生人口会不会给医疗、教育等社会资源造成压力?陈义平表示,“单独两孩”政策落地之前,省卫计委组织了全国的专家来广东调研,对于实施“单独两孩”后会有哪些影响做了评估。调查结果显示,广东放开“单独两孩”政策后对出生人口的数量影响并不大,对全省总人口的影响也微乎其微。
陈义平介绍,2010年广东全省独生子女人口总数是732.25万,其中户籍人口中法定婚龄的独生子女家庭24.35万。其中,已婚单独未生育家庭5.1万,单独生育一孩的家庭14.59万,单独生育两孩的3.41万,单独生育三孩的1.25万。
2016年预计迎来生育小高峰
“全省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的家庭不超过15万。这其中有七成有生育意愿。”陈义平说,由于还要考虑不孕不育等因素,因此预计这些家庭中约有六成会生育两孩。根据预测,2014年广东新增加出生人口为1万到1.5万人,2015年预计新增7万多人。
2016年预计迎来生育小高峰,新增出生人口8.9万人。随后新增数量可能会缓慢下降,2017年预计新增7.8万人,2018年预计新增6.96万人,之后预计新增人数在5万以内,呈逐渐平稳趋势。
每年新增出生人口不超上年10%
“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不等于放松计划生育工作。”陈义平强调,实行计划生育仍然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当前,人口众多的基本国情和省情没有根本改变,人口对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压力将长期存在,计划生育工作必须常抓不懈。
陈义平表示,在“单独两孩”政策启动实施的同时,要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坚持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不动摇。要坚持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对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给予奖励扶助,对违法生育的,依法依纪予以处理,确保生育水平不出现大的波动。“国家对我们有要求,放开‘单独两孩’后,每年新增加出生人口不能超出上一年的10%。”陈义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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