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财务管理制度(一) 总则 为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教育事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如实反映财务状况;依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
财务管理体制 学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
学校设立财务处,作为学校财务管理的职能部门,在校长的领导下,统一管理学校的各项财务工作。
学校各部门应配备兼职财务人员,负责本部门的日常财务工作,并接受财务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预算管理 学校预算是指学校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学校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学校预算编制应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学校预算编制程序:每年末,财务处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提出下一年度预算编制的原则和要求;各部门根据学校预算编制的原则和要求,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编制本部门的预算草案;财务处对各部门的预算草案进行汇总、审核和调整,编制学校年度预算草案;学校年度预算草案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学校预算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
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预算的,应按照规定的程序报经批准。
收入管理 学校收入是指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
学校各项收入应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严禁私设小金库,严禁坐收坐支。
学校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收费政策,依法组织收入。
各项收费应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并使用合法票据。
学校应加强对收入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收入的及时足额入账。
对收入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
支出管理 学校支出是指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
包括事业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和其他支出。
学校支出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严格按照预算安排和规定的开支范围、标准进行支出。
严禁超预算支出,严禁擅自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
学校应建立健全支出审批制度,明确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
各项支出必须经审批后方可报销。
学校应加强对支出的管理和监督,严格控制各项费用支出。
对支出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
资产管理 学校资产是指学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学校应加强对资产管理,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明确资产管理职责,规范资产管理流程。
学校应定期对资产进行清查盘点,确保资产账实相符。
对资产清查盘点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进行处理。
学校应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对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使用、保管、处置等环节进行全程管理。
学校应加强对无形资产的管理,依法保护学校的知识产权和其他无形资产。
学校应加强对对外投资的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对外投资,确保投资安全,提高投资效益。
财务监督 学校应建立健全财务监督制度,加强对财务活动的全过程监督。
学校财务监督包括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
事前监督主要是对预算编制、重大经济决策等进行监督;事中监督主要是对财务收支活动进行监督;事后监督主要是对财务决算、经济责任审计等进行监督。
学校应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
内部审计机构应定期对学校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等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学校应接受上级主管部门、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等资料,积极配合监督检查工作。
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制度由学校财务处负责解释。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二) 一、目的 为加强学校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各部门及全体教职工。
三、财务管理职责 学校领导职责 校长对学校财务管理工作全面负责,领导制定学校财务工作计划和财务管理制度,审批学校重大财务事项。
分管财务的副校长协助校长做好财务管理工作,具体组织实施学校财务工作计划,审核学校财务预算和决算,监督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
财务部门职责 负责编制学校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定期向学校领导汇报财务收支情况。
严格执行国家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办理各项财务收支业务,做好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负责学校资金的管理和调度,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加强对学校资产的管理,定期进行资产清查盘点,建立健全资产账目。
负责学校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报送工作,为学校决策提供财务数据支持。
参与学校重大经济活动的决策和论证,提供财务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四、预算管理 学校预算编制应遵循“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进行编制。
每年年底,财务部门根据学校各部门提交的预算申请,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编制学校年度预算草案。
预算草案经学校领导班子审议通过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学校预算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
各部门应按照预算安排合理使用资金,不得随意调整预算。
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预算,应按照规定的程序报经学校领导批准。
五、收入管理 学校收入包括财政拨款、事业收入、捐赠收入、其他收入等。
所有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严禁私设小金库。
学校各项收费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
收费时必须使用合法有效的票据。
学校应加强对收入的催缴工作,确保各项收入及时足额入账。
对逾期未缴的款项,应及时查明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
六、支出管理 学校支出分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是指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学校各项支出应严格按照预算安排和财务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标准执行,不得超支。
支出报销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经经办人签字、部门负责人审核、财务负责人审批后,方可报销。
对于大额支出(超过[X]元),必须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
学校应加强对差旅费、招待费、会议费等费用的管理,严格控制开支标准,杜绝铺张浪费。
七、资产管理 学校资产分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财务部门应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对资产的核算和管理。
固定资产购置应按照学校预算安排和政府采购规定进行。
购置的固定资产必须及时验收、入账,并建立固定资产卡片。
学校应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
无形资产的管理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执行,保护学校的知识产权和其他无形资产。
八、财务公开 学校应建立财务公开制度,定期向教职工公开学校财务收支情况,接受教职工的监督。
财务公开的内容包括学校年度预算和决算、各项收入和支出情况、资产负债情况等。
财务公开的方式可以采用校内公告栏、校园网等形式进行。
九、财务监督与审计 学校应建立健全财务监督机制,加强对财务活动的日常监督和检查。
财务部门应定期对学校财务收支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学校应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
对审计提出的问题,学校应认真对待,及时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审计部门。
十、附则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参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执行。
本制度由学校财务部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三) 第一章 总则 为加强学校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秩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教育行业财务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学校财务管理的目标是确保学校财务活动合法合规,资源配置合理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准确,为学校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财务支持。
第二章 财务机构与人员 学校设立独立的财务机构,配备专业的财务人员,包括会计、出纳等岗位。
财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和职业道德,遵守国家财经法规和学校财务制度。
财务机构在校长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学校日常财务核算、预算编制与执行、资金管理、资产管理等工作,并向学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提供财务报告和决策支持。
第三章 预算管理 学校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制度,预算涵盖学校各项收入和支出。
预算编制应遵循“自上而下、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原则,充分考虑学校发展规划、教学科研任务、人员变动等因素。
每年[具体时间],学校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和业务发展情况,提出本部门下一年度的预算申请,详细说明预算项目、金额及用途。
财务机构对各部门的预算申请进行汇总、审核和分析,结合学校财力状况和发展重点,编制学校年度预算草案。
预算草案经学校预算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校长办公会审定,最后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学校预算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
预算执行过程中,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预算,应按照规定的程序提出申请,经相关部门审批后进行调整。
第四章 收入管理 学校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学费、住宿费等)、科研收入、捐赠收入、其他收入等。
所有收入必须纳入学校财务统一核算和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或私设小金库。
学校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
收费时应向学生或缴费单位开具合法有效的票据。
财务机构应加强对收入的监控和催缴工作,确保各项收入及时足额到账。
对于应收未收的款项,应及时查明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催收。
第五章 支出管理 学校支出应严格按照预算安排和财务制度规定执行,坚持“先审批、后支出”的原则,确保支出合理、合规、有效。
支出审批实行分级授权制度,根据支出金额大小和性质,明确不同级别的审批权限。
一般支出由部门负责人审核、财务负责人审批;重大支出需经校长办公会或相关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后,由校长审批。
支出报销必须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原始凭证,包括发票、收据、合同等。
报销凭证应注明支出用途、金额、经办人等信息,并按照规定的审批流程进行报销。
学校应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即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三公”经费支出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不得超支。
第六章 资产管理 学校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财务机构应会同资产管理部门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对资产的购置、验收、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等环节的管理。
固定资产购置应按照学校采购制度进行,大型设备和贵重资产的购置应进行可行性论证和招投标。
购置的固定资产应及时验收、入账,并建立固定资产卡片,明确资产的使用部门和责任人。
学校应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清查。
对清查中发现的盘盈、盘亏、毁损等情况,应及时查明原因,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
无形资产的管理应注重保护学校的知识产权和品牌价值,依法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七章 财务报告与分析 财务机构应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包括月度财务报表、季度财务分析报告和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等。
财务报告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学校的财务状况、收支情况和现金流量等信息。
学校应加强财务分析工作,运用科学的分析方法和指标体系,对学校财务活动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为学校决策提供依据。
财务分析内容包括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收支结构分析、资产负债分析、资金使用效益分析等。
第八章 财务监督与内部控制 学校建立健全财务监督机制,加强对财务活动的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
财务监督包括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内部监督由学校财务机构、审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共同实施,外部监督由上级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等进行。
学校应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完善财务审批流程、资金管理、资产管理等关键环节的内部控制措施,防范财务风险。
定期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改进,确保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
第九章 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由学校财务机构负责解释和修订。
学校各部门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如有违反,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