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去社保局办理补交。但要在离职时去社保中心开《社保缴费凭证》,取回养老保险手册,等到了新单位将相关资料交给人资部门人员,他们可以办理续交手续,即使过了三个月也能续交。
温馨提示:即使社保断缴可以补缴,但还是尽量不要出现断缴的情况,以免后续为自己带来不便。
社保停交三个月,对养老保险不会有什么影响,因为养老保险个人部分是累计的,所以不会受影响。但是社保中的医疗保险要特殊对待。 医疗保险如果三个月内续上,也没有影响。医疗保险中断三个月以上,参保的年限就归零了,会影响以后住院大病的报销最高限额。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六条规定,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严格监管。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有效运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
相关扩展:社会保险费的计算
社会保险必须根据各种风险事故的发生概率,并按照给付标准事先估计的给付支出总额,求出被保险人所负担的一定比率,作为厘定保险费率的标准。而且,与商业保险不同,社会保险费率的计算,除风险因素外,还需要考虑更多的社会经济因素,求得公平合理的费率。
社会保险费的征集方式
1.比例保险费制
这种方式是以被保险人的工资收入为准,规定一定的百分率,从而计收保险费。采用比例制,原来社会保险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补偿被保险人遭遇风险事故期间所丧失的收入,以维持其最低的生活,因此必须参照其平时赖以为生的收入,一方面作为衡量给付的标准,另一方面又作为保费计算的根据。
以工作为基准的比例保险费制最大的缺陷是社会保险的负担直接与工资相联系,不管是雇主雇员双方负担社会保险费还是其中一方负担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的负担都表现为劳动力成本的增加,其结果会导致资本排挤劳动,从而引起失业增加。
2. 均等保险费制
即不论被保险人或其雇主收入的多少,一律计收同额的保险费。这一制度的优点是计算简便,易于普遍实施;而且采用此种方法征收保险费的国家,在其给付时,一般也采用均等制,具有收支一律平等的意义。但其缺陷是,低收入者与高收入者缴纳相同的保费,在负担能力方面明显不公平。
以个人名义参保的,如果漏缴不能够进行补缴,只有是单位原因造成的漏缴才能够进行补缴,并且补缴五险。如果单位没有做申报(没有给开户)的只能补缴养老。
缴纳一段时间后,中断想补缴地可以找代理公司给补缴
缴费单位(不含个体、自由职业者)漏缴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应带以下材料到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费个案补缴:
1.职工档案和养老保险手册;
2.《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
3.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明细表等;
4.其他相关材料。
为弥补因企业迟缴职工养老保险费,造成职工个人账户金额损失,补缴养老保险费按照济劳险字【1999】7号文件执行。计算方法如下:
补缴金额=补缴时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应补年度缴费工资基数%应补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缴费比例*补缴系数
其中:缴费比例按照现行企业缴费比例执行,即28%,企业20%,个人8%。补缴系数起点为1.1,补缴年度每提前一年系数增加0.1,逐年计算。
例如:某企业职工,于2007年6月办理补缴2001年1年的养老保险,如果2001年实际工资月收入低于当年的缴费下限492元,那么他补缴2001年养老保险费的月缴费基数为492元,年基数5904.具体计算如下:
1.补缴比例:28%
2.补缴系数:1.7
3.2001年社平工资9840
4.补缴年度(2007)上年度社平工资19031
企业补缴金额=19031*(5904%9840)*20%*1.7
个人补缴金额=19031*(5904%9840)*8%*1.7
社保缴费比例
由于各个地区五险一金的规定都不同,缴纳的比例也会有所区别,因此以下缴费比例仅供参考。
【1】养老保险:缴纳工资基数的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而单位则承担20%,其中17%划入统筹基金,3%划入个人帐户。
【2】医疗保险:个人缴纳2%,单位缴纳10%。
【3】失业保险:单位缴纳2%,个人缴纳1%。
【4】工伤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0.5%,你自己一分钱也不用缴,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
【5】生育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0.7%,自己也是不需要缴费。
【6】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8%,个人缴纳8%。关于公积金的缴费比例,各地区的差异更大,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但原则上最高缴费额不得超过职工平均工资的10%。
此外,灵活就业人员交社保,则是可以自己选择缴费的档次,缴费比例大致在20%左右,各地的相关规定有所不同,具体的缴费主要是看当地要求,我们可以向社保局进行咨询。
相关依据:
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福建省公务员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劳动保障局:
为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会保障卡)的发行和应用,规范社会保障卡管理,促进社会保障卡建设稳妥、有序、健康地开展,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办法主要对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管理社会保障卡的各个环节进行规范。对于社会保障卡封装、运输、使用及持卡人权益等涉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外部环节的管理要求,我部将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