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正常行驶,最低时速60公里,最高时速120公里。
2、当【同前车保持100米】安全距离时,最高时速100公里。3、同向2车道的最低时速为:左侧车道100公里。
4、同向3车道的最低时速为:左侧车道110公里,中间车道90公里;右侧车道60公里。
5、【能见度小于50米】在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危险报警闪光灯时,最高车速20公里,并从最近的出口尽快驶离高速公路。
6、【能见度小于100米】在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危险报警闪光灯时,最高车速4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50米以上的距离。
7、【能见度小于200米】在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危险报警闪光灯时,最高车速6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
8、白天或者夜间在【公路上发生故障】时,设警告标志位置为车后50-100米处。
9、使用软连接牵引装置时,两车之间的距离大于4米小于10米。
10、【夜间会车】时,在距离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
11、在交叉路口、急弯路、窄桥、桥梁、陡坡、铁道路口、隧道,50米以内不得停车。
12、在公交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队(站),30米以内不得停车。
13、【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设警告标志位置为车后150米以外。
14、【时速超过100公里】时,需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15、【时速低于100公里】时,需保持5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16、车速为100公里时,最小横向间距为1.5米;安全距离为100米;危险车间距为50米。
17、驶离高速公路最佳时机,离出口500米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