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身证明又被叫做未婚证明,法律上的全名叫又做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是为了证明当事人截止到某个时间是否在民政部门有过婚姻登记的书面证明,并由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开具。
开未婚证明在哪里开
一般情况下,未婚证明要到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办理的。详细办理流程如下:
1、首先,到居委会所在地开具一个你未婚的介绍信,这是很多民政局给你开证明的一个要件,这个格式的话,无非也就是注明你的姓名、身份证号、籍贯,还有最最重要的公章。
2、拿着居委会开的介绍信以及身份证和户口本(需要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
3、找到民政局的婚姻登记处申请,工作人员会给你一张草拟的表格,拟填,你先把自己的信息填好
4、将草拟的表格和步骤2里面的文件都交给工作人员
5、工作人员会根据你上交的资料,进行网上填写,并且出单
6、核对证明表格的信息情况,核对无误后,就可以了。
单身证明开具需要什么材料
1、未婚者: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原件;
2、离婚者:居民户口簿、身份证、离婚证(如果是初审判决书,须出具原法院认定生效的证明) ;
3、丧偶者: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注有死亡时间的丧偶证明(丧偶证明由当地派出所或所在社区出具均可);
4、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二张(根据各地版式需求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