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共同体是由科学观念相同的科学家所组成的集合体——科学活动的主体。1942年英国科学哲学家波拉尼( M. Polanyi)在《科学的自治》一文中首次使用。
共同体是一个社会学概念,意指社会人群中具有特定的共同利益或共同职业、共同兴趣、共同语言并遵循某种共同规范的群体、社团。科学共同体(scientific community )是科学家的组织和团体。
像其他社会共同体一样,科学共同体也必须:第一,有共同语言或研究共同课题,用库恩(T. Kuhn)的术语来说,信奉共同的范式(paradigm);第二,遵循共同的行为规范,受一定规范的约束。
科学共同体的概念最早是在1940年代,由物理化学家和科学哲学家波拉尼(M.Polanyi)提出的1942年,他在《科学的自治》文中写道:“今天的科学家不能孤立地实践他的使命。他必须在各种体制的结构中占据一个确定的位置。
一个化学家成为研究化学的专:门职业的一个成员;一个动物学家、一个数学家或者一个心理学家,每一个人都属于专门化了的科学家的一个特定集团。
科学家的这些不同的集团共同形成了科学共同体”。这当然不是说,直到1940年代科学共同体才出现。从某种角度看,不妨说1662年创立的英国皇家学会,是科学史上第一个科学共同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