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入党条件:
(1)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
(2)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
(3)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
(4)执行党的决议;
(5)按期交纳党费。
2、入党要求标准:
(1)要突出政治上的先进性,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确保政治合格。
(2)要突出素质上的全面性,历史地、全面地、辩证地看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综合素质、一贯表现,不能片面地以学业成绩、工作业绩或能人标准代替党员标准。
(3)要突出标准上的严肃性,防止把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人吸收入党,防止“带病入党”,保证吸收的每一名新党员都是合格的。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一条规定,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革命分子;
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入党程序:
1、个人申请;
2、组织培养(入党对象培养考察期为一年以上),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3、填写《入党志愿书》,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
4、支部审查,支部大会讨论作出决议,报党委;
5、上级党组织谈话了解、审批(预备期一年以上);
6、入党宣誓;
7、预备期;
8、支部考察预备期,提出能否转正意见,并报党委;
9、党委审查,合条件的转正,不合条件的延长预备期;
10、转正:个人申请;支部大会通过;报党委审批;
11、延长期:支部考察延长期,提出意见,并报党委审查,合条件的转正,不合条件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