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的职业女性有福了。据新快报报道,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在该省法制办官网上征求公众意见,截至今年12月3日。送审稿中提出,如果有医疗机构的证明,女职工可以带薪休1天痛经假,引起不少有难言之痛的女性广泛关注。
痛经假这个话题,并不是第一次被提起。所以,严格地说,广东相关规定的推出,并非是要尝第一个螃蟹。湖北、安徽、山西等省都曾出台过类似的痛经假规定,但各地实施的情形并不乐观。
不知广东这次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的特殊规定,与其他先行省份比起来有什么特别之处。但是,所有人都知道,从其他省份的经验来看,这项规定极容易沦为一个画在空中的大大的饼。
痛经假实行起来为什么这么痛?恐怕要细数一番缘由才厘得清。
首先,去医疗机构开具痛经证明,是件容易的事吗?实话实说,还真挺不容易。其次,不知相关规定要求的医疗机构的证明,是一年一开管12个月呢,还是每个月到了日子现开?医生如何鉴别患者自述之痛是否达到条例规定之痛经休假的程度?当然,有些人开此证明容易得很,比如,医生的老婆或闺女或者是女友、前女友、大姨妈,想带薪休假一天,都不用亲自去医院吧?当然,笔者亲眼见过同事痛经之痛,那种痛不欲生的煎熬,不是常人所能想象。若是能去医院开假条,那么直接到单位混上一天,还不用经历挂号、排队、检查等等痛苦,也不用授人以柄呢。因此,想要落实痛经假,医疗机构开具证明这一项,可能真的需要非常悉心地细化。
另外,还有一个隐私问题。女人月经,是经生命进化造就而成,与生育及其他不宜轻易提及之事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难以启齿可能是更多职业女性面对此项人性化规定的态度。开个证明都难,解释说明又将如何?近日有新闻提到,有女子赴宴,被三位官员猥亵。这当然是罕见之事,但若将自己的生理期告知异性领导(全世界都是男性领导居多吧),所需要的勇气,估计不比单身赴宴要小吧?
当然,痛经假之痛,不能忘了数上后果这一项。女人生孩子,比女人痛经要天经地义许多。但仍有新闻提醒我们,生孩子可能丢职位。据11月5日南方都市报报道,珠海一公司女员工升职后发现怀孕,用人单位先是以重大工作错误为由将其降职为后勤普通文员,随后又以****为由将她辞退。经劳动仲裁委裁定,该公司辞退女员工事实不成立,恢复双方劳动关系。生孩子尚且如此,何况痛经乎?本来女孩子在学校都是叱咤风云的主儿,但是到了社会上,女性的就业、发展都会受到性别之累。用人单位表面上准你痛经假,过俩月以各种借口让你回家充分休假,众多底层职业女性找谁哭去?想象一下广东众多民营企业的打工妹们,有多少敢理直气壮地请痛经假?还有广州城中大量月嫂、小时工,这些人的权益如何保障?
当然,痛经假的出台,确实是对职业女性的福音,但是,让福音真正成为福音而不是一张凌空的大饼,可能还真的需要政府部门下足功夫,狠抓细化和落实。否则,职业女性的基本权益,完全没可能在职场中硬起来。 (图片来源:cf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