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鉴定的当事人,最关心的就是鉴定结果和鉴定的准确性,最明显的特征是特别心急,恨不能马上知道结果。”工作人员说,曾经有一个怀孕七八个月的孕妇,基本上就是一天一个电话催,说如果确定不是丈夫亲生的就马上去做引产。 “由于经过数天的等待与心理压抑,一旦结果与期望相符,当事人难免会流露出抑制不住的兴奋;反之,则很可能当场情绪崩溃,还有人私下重金央求试验员更改结果。虽然我们仅仅是鉴定机构,不能提供正规医院的引产等服务,但那些被证实‘非亲生’胎儿的命运可想而知。”2009年2月,一项由国际和平妇幼保健院、上海市计划生育技术指导所专家提供的调查数据显示,中国每年大约有1300万人次接受流产手术。
亲子鉴定从“育后”提早到“产前”,且问津者渐趋增多,这究竟是文明的进步还是倒退?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仝宗锦告诉《北京科技报》:“从当事人的角度来看,人们希望通过产前亲子鉴定明确亲子关系,是合乎情理的。任何人都对自己的后代血统享有知情权,且没有义务去抚养非亲生的孩子。”
历史上,男方要求享有知情权的传统自古有之。父系氏族时期,部落首长为了保证后代血统的纯正,会对男性家奴实施阉割。到了后来的封建社会,皇帝更是为此煞费苦心:选妃时层层把关,并在宫中使用太监等。相应的处女情节,更是遗留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