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社会和谐,法律是规则,是做人的底线,但有极少部分人,心生罪恶,对他人生命造成威胁,而生命权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权,非法剥夺他人的生命,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贵州省毕节市人林文栋出生于小康家庭,并且自小受家人的宠爱,在钱上面不曾忧愁过,家人都会极力满足,然而林文栋被娇纵惯了,没有养成良好的习惯,也没有树立起正确的价值观,在学校期间不好好读书,惹是生非,仅有初中文化。
出了社会就跟一帮混混混在一起,仿佛天不怕地不怕,就算坐牢,在林文栋看来都是一件风光的事情。2008年时,林文栋就因为触犯抢劫罪而被判了7个月,于2009年2月28日刑满释放,出狱后,林文栋依然十分嚣张。很快,林文栋又惹了事。
同年10月7日,林文栋等五人身处贵阳市,租了辆别克商务车,先是在一家酒吧消费,一直喝到了次日凌晨,然后这帮人又闲逛,把车开到了延安西路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门口,看到了高某和李某。
其中高某是毕节市法院刑事审判一庭的法官,当天与老乡李某一块吃了点东西,正准备回家休息,两人走在人行道上,没想到就遇到了林文栋等人。
其实双方并不认识,林文栋等人也不缺钱,然而他们心生恶念,只因为看不惯高某和李某的走路姿势,觉得抢劫是件好玩刺激的事情,并且还是在法院门口犯案,要知道林文栋等人之前进法院,还是犯罪。于是几人又实施了抢劫的犯罪行为,高某反抗后想要逃走,但因对方人多,结果身中9刀后身亡,李某则在遭到这帮人殴打后因失血过多休克。
而林文栋等人不过是抢劫到了人民币1700元,之后几人嬉笑离开,在车上,几人的兴奋劲还没有散去,计划到杭州玩几天,再想办法逃去中国香港。
但林文栋等人能逃出法网吗?他们也不可能再有回头路。
2009年12月15日,林文栋落网。而在被判刑前,林文栋丝毫没有流露出悔恨的表情,仿佛杀人这件事情对他而言是不值得恐惧的,他根本没有去想过自己的未来,没有任何分寸的过着日子,自然也就容易做出犯罪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