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回不合格产品后,太子乐还被罚款10.29万元
南方+记者5月31日获悉,太子乐因产品存在检测不合格情况,在召回不合格产品后,又被罚款约10.29万元。黑龙江食药监局发布的通告显示,哈尔滨食药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125条规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8257.2元;2.并处货值金额5倍罚款18923.1×5=94615.5元;合计罚没款102872.7元。
今年4月3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官网通报了5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其中,标称哈尔滨太子乳品工业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哈尔滨太子乐乳业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婴幼儿配方奶粉核苷酸不合格。
黑龙江食药监局在通告中称,在被检出不合格后,太子乐主动召回铂金100幼儿配方奶粉(3段)122瓶,共计97.6公斤,未完全召回原因是28瓶铂金100幼儿配方奶粉(3段)已销售;召回Graclove挚悦婴儿配方奶粉(1段)139瓶,共计111.2公斤,未完全召回原因是41瓶Graclove挚悦婴儿配方奶粉(1段)已销售。
上述通告里指出,“哈尔滨食药监局已对该企业整改情况进行全面复查,复查结果为合格。从去年六月至今在原国家食药监总局的月月抽检中,该企业产品全部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