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了,虽然我们已无须再像从前那样,为解决温饱问题而忙得天昏地暗,但却总在为吃什么才不会影响健康而烦恼。
近年来,食品质量问题不断曝光,从“苏丹红事件”到“染色馒头”,再到“三鹿奶粉事件”,还有让人恶心的“地沟油事件”,无一不牵动着广大民众的心。
在咱们中国,要吃上点放心食品咱就那么难呢?
2014年12月31日,南充市食药监局对办结的9起食品安全违法案件,一次性向线索提供者(举报者)兑现了人民币27.84万元奖励。其中,一年轻妈妈举报某商场奶粉有质量问题,得到了10万元奖励,这是2014年举报者领到的最高奖励。
本次所兑现的奖励,均是参照2012年《南充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暂行)》(简称《办法》)。为加强社会参与,2014年11月1日起,《办法》再次修订,将最高奖励提高至 30 万元,参与举报的方式也更加灵活。
问题奶粉 年轻妈妈举报获奖
去年,王女士在南充某商场买了两个品种的婴幼儿奶粉,孩子在食用过程中,出现了腹泻等症状。在医院治疗和检查后,最终查明系奶粉有问题。不找商场理论,王女士“另辟蹊径”,将此事举报到了食药监 局。
“我们收到了王女士的举报,很快进行了查证。”南充市食药监局副调研员杜正国称,该商场所售卖的奶粉确实存在问题,“经过检查,王女士所买的奶粉配方不符合食品标准要求,我们查封了所有涉嫌的奶粉,其货价值达到27万元。”按照食品安全相关法规,销售这两种问题奶粉的经销商被处罚130万元。根据2012版《办法》,举报者王女士从中获得10万元奖励。
2014年,在王女士等人的帮助下,南充食药监管部门获得了9条有效线索,并分别对这9个食品违法案件进行了查证。
去年最后一天,南充市食药监局一次性向这9位举报者进行了奖励,兑现了人民币27.84万元。
如何参与 独家实名举报有奖
南充市食药监局负责人表示,凡是公众举报的食品药品案件,经监管执法部门受理查证属实,在案件审结后,即可向举报人兑现奖励。“目的是充分发挥广大群众的力量,共同维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但要想得到奖励,也需要一定的条件。“我们拿到线索,最重要的是要起到作用,帮助查处案件。”杜正国称,市民可举报的情形基本上包括经营资格、添加物、餐厨垃圾、猪肉问题、黑作坊等多个方面,但必须同时具备4项条件才可以领奖,“案件发生在南充行政区域内,具体的被举报对象,线索未被食药部门提前掌握,情况属实。”
按照新规,根据举报人提供的线索的情况,以及对案件调查的协助程度,举报分为四个等级,第一级到第四级逐级降低标准,其中每一级对应着相应的奖励。按照新《办法》规定,按举报案件的货值金额的6%、5%、3%、2%的比例对举报者予以奖励,最低不低于200元,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但涉及多个地区甚至更大范围,造成大量人员中毒或死亡,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涉案金额很大、社会影响很坏的重大食品安全恶性案件,对举报人的奖励,可以不受上述奖励标准的限制。
市民担心遭报复食药监局:泄密者将被追责
虽然南充市食药监局提供了举报的方式,但是市民却有着不同的担忧,即使是捧走10万奖励的王女士也称在举报前后有过很长一段时间的担心,“毕竟去那消费的人不太多,担心(被举报的人)会查到我这里来。”
去年10月22日,华西城市读本也对新《办法》进行了详细报道,有不少读者在随后提出了意见,多与担心举报会遭到报复有关。实际上,江苏等地也曾定出高额奖励,但有人举报却始终无人敢前去认领。对此,南充市食药监局提醒市民在举报前,不要先去进行理论和留下任何联系方式,特别是注意办理会员得礼品等营销方式,可能会留下太多资料给举报对象。
事实上,《办法》规定新闻媒体对食品安全案件进行宣传报道时,不得泄露举报人信息。“这是为了保护举报人的隐私。”杜正国称,实际上,这是奖励办法能否实施的重要基础,泄密者将被追责。
为了杜绝虚假举报和落实《办法》,凡查实的伪造举报材料、未核实查办、有泄密行为和向被举报人透露信息的工作人员也将被追究相关责任。 内容来源于:http://daogou.qinbei.com/20150107/177728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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