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超供应商管理制度(一) 一、目的 为加强对商超供应商的管理,确保所采购商品的质量、供应稳定性及合作的规范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与本商超建立合作关系的所有供应商。
三、供应商选择与评估 供应商开发:采购部门通过多种渠道收集供应商信息,包括网络、展会、行业推荐等,建立潜在供应商数据库。
初步筛选:采购人员根据采购需求,对潜在供应商进行初步筛选,评估其生产能力、产品质量、价格水平、信誉等方面,确定符合基本要求的供应商名单。
实地考察:对于重点供应商或有合作意向的供应商,采购部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其生产环境、设备状况、质量管理体系等实际情况。
样品评估:要求供应商提供样品,由质量检验部门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检测和评估,确保样品质量符合商超要求。
综合评估:采购部门联合质量、财务等部门,根据实地考察和样品评估结果,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评估,确定是否建立合作关系。
四、供应商合同管理 合同签订:双方达成合作意向后,应签订详细的供货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商品规格、价格、交货期、质量标准、售后服务等条款。
合同变更:如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合同条款,双方应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合同执行监督:采购部门负责跟踪合同执行情况,确保供应商按时、按质、按量供货。
定期检查合同执行记录,及时处理合同执行过程中的问题。
五、商品质量管理 质量标准:明确各类商品的质量标准,要求供应商严格按照标准生产和供货。
质量标准应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商超的特殊要求。
检验验收:商品到货时,质量检验部门按照规定的检验流程和标准进行检验验收。
对于不合格商品,应及时通知供应商处理,严禁不合格商品进入商超销售。
质量追溯:建立完善的商品质量追溯体系,要求供应商提供商品的生产批次、原材料来源等信息,以便在出现质量问题时能够快速追溯和处理。
六、供应商考核与激励 考核指标:建立供应商考核指标体系,包括交货及时性、商品质量合格率、售后服务水平、价格合理性等方面。
定期考核:每月或每季度对供应商进行考核评分,根据考核结果对供应商进行分类管理。
激励措施:对于表现优秀的供应商,给予增加采购量、优先付款、合作推广等奖励;对于考核不达标且整改无效的供应商,终止合作关系。
七、供应商沟通与合作 定期沟通:采购部门定期与供应商进行沟通,了解其生产经营状况、市场动态等信息,及时反馈商超的需求和意见。
合作改进:鼓励供应商提出改进建议和创新方案,共同提高商品质量和服务水平,降低采购成本。
应急处理:建立应急处理机制,在遇到自然灾害、市场波动等突发情况时,双方应密切配合,共同应对,确保商品供应的稳定性。
八、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实施。
本制度由采购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商超供应商管理制度(二) 一、总则 为规范商超与供应商之间的合作关系,保障商超运营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明确供应商管理的流程、标准和责任,确保供应商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商超的要求和消费者的期望。
二、供应商准入管理 供应商申请:有意向与本商超合作的供应商,需向采购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包括企业基本信息、经营范围、产品目录、资质证书等资料。
资格审查:采购部门收到申请后,对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查,核实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证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供应商认证: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需进一步接受商超的认证评估,包括产品质量认证、社会责任认证等。
认证合格后方可成为正式供应商。
三、采购订单管理 订单下达:采购部门根据销售需求和库存情况,向供应商下达采购订单。
订单应明确商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日期、交货地点等详细信息。
订单确认:供应商收到采购订单后,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回复。
如对订单内容有异议,应及时与采购部门沟通协商。
订单变更:在订单执行过程中,如需变更订单内容,采购部门应提前通知供应商,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办理变更手续。
四、交货与验收管理 交货管理:供应商应按照采购订单规定的交货日期和交货地点按时交货。
如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交货,应提前通知采购部门,并说明原因和预计交货时间。
验收标准:商品到货后,商超验收人员按照既定的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包括商品的外观、数量、质量、包装等方面。
验收流程:验收人员核对送货单与采购订单的一致性,对商品进行抽检或全检。
验收合格的商品办理入库手续,不合格商品予以拒收,并及时通知供应商处理。
五、供应商货款结算管理 结算周期:明确与供应商的货款结算周期,一般分为月结、季结等方式。
具体结算周期在合同中约定。
结算凭证:供应商在结算货款时,需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送货单、验收单等结算凭证。
结算流程:采购部门审核结算凭证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后,提交财务部门进行复核。
财务部门按照结算周期和合同约定支付货款。
六、供应商投诉处理 投诉受理:商超设立专门的供应商投诉渠道,接受供应商的投诉和建议。
投诉受理人员应及时记录投诉内容,并告知供应商处理进度。
调查处理:接到投诉后,相关部门应进行调查核实,分析原因,提出解决方案。
处理结果应及时反馈给供应商。
预防改进:针对投诉中发现的问题,商超和供应商应共同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预防和改进,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七、供应商退出管理 主动退出:供应商因自身原因需要退出合作的,应提前书面通知商超采购部门,并按照合同约定办理相关手续。
被动退出:对于违反合同约定、商品质量严重不合格、服务水平低下等情况的供应商,商超有权终止合作关系,并要求供应商承担相应的责任。
善后处理:供应商退出合作后,双方应妥善处理库存商品、货款结算、售后服务等善后事宜。
八、附则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并以书面形式作为本制度的附件,与本制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制度的修改和解释权归本商超所有。
商超供应商管理制度(三) 一、目的 加强对供应商的规范化管理,保证商品供应的质量、效率和稳定性,维护商超和供应商的共同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供应商分类管理 根据供应商所提供商品的类别、重要性、合作规模等因素,将供应商分为A、B、C三类。
A类供应商:提供关键商品或核心品类,合作金额较大,对商超运营影响重大。
B类供应商:提供重要商品,合作规模适中,对商超业务有一定影响。
C类供应商:提供一般性商品,合作金额较小,相对影响较弱。
针对不同类别的供应商,实施差异化的管理策略和考核标准。
三、供应商信息管理 建立供应商信息档案,记录供应商的基本信息、资质文件、合作历史、交易记录、考核评价等内容。
定期更新供应商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采购部门负责信息的收集、整理和维护。
四、供应商培训与指导 为新合作的供应商提供商超的相关政策、流程、质量标准等方面的培训,帮助其尽快熟悉合作要求。
定期组织供应商交流会议,分享行业动态、市场趋势等信息,促进供应商之间的经验交流和共同发展。
对于在合作过程中出现问题的供应商,给予必要的指导和帮助,协助其改进提升。
五、采购谈判与合同管理 采购谈判:在与供应商进行采购谈判时,应明确商品价格、质量、交货期、售后服务等关键条款。
谈判过程应记录存档,以备后续查阅。
合同签订:谈判达成一致后,及时签订采购合同。
合同应采用统一的模板,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合同条款清晰、准确、完整。
合同保管:采购合同由专人负责保管,建立合同台账,记录合同的签订、执行、变更、终止等情况。
六、供应商绩效评估 评估指标:制定科学合理的供应商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包括商品质量、交货准时率、价格竞争力、售后服务响应速度等方面。
评估周期:每半年或一年对供应商进行一次全面的绩效评估。
日常采购过程中的数据记录作为评估的重要依据。
评估结果应用:根据评估结果,对供应商进行排名和分类。
优秀供应商给予更多合作机会和优惠政策;表现一般的供应商提出改进要求和期限;不合格供应商视情况暂停或终止合作。
七、风险管理 识别与供应商合作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如质量风险、供应中断风险、价格波动风险等。
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如建立备用供应商、签订长期稳定的供应合同、设置价格调整机制等,降低风险对商超运营的影响。
八、保密管理 双方应对在合作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予以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使用。
在合同中明确保密条款和违约责任,确保保密工作的有效落实。
九、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未尽事宜,由采购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本制度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市场变化适时进行调整和完善,以适应商超与供应商合作的发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