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档案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第一篇:[学校名称]学校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加强学校档案管理,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学校档案是指学校在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后勤服务等各项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学校档案工作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确保档案工作与学校其他工作协调发展。
二、档案管理体制与职责 管理体制 学校档案工作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体制,由校长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全校档案工作,设立综合档案室,配备专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全校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和利用等工作。
各部门职责 各部门应指定一名负责人分管档案工作,并确定一名兼职档案员,负责本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和移交工作。
各部门应按照学校档案管理的要求,定期将本部门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整理归档,移交综合档案室。
三、档案的收集与整理 收集范围 上级机关颁发的与学校有关的政策性、指导性文件。
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文件材料。
教学管理方面的文件、教案、教学大纲、考试试卷、学生成绩等资料。
科研项目的申报、立项、研究过程及成果等相关材料。
教职工的人事档案、考核材料、职称评定材料等。
学生的学籍档案、奖惩记录等。
学校的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等财务资料。
学校开展的各类活动的照片、录像、录音等声像资料。
收集要求 各部门应及时收集本部门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确保文件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归档的文件材料应字迹清楚、签字盖章手续完备。
整理方法 档案管理人员应按照档案分类标准,对收集的档案进行分类、编号、编目、装订等整理工作。
档案整理应遵循档案形成的规律,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便于保管和利用。
四、档案的保管与保护 保管条件 综合档案室应配备专用的档案库房,库房应保持清洁、通风、防潮、防虫、防火、防盗等良好的环境条件。
档案库房应配备必要的档案装具,如档案柜、档案架等,确保档案存放安全有序。
保管期限 根据档案的性质和价值,确定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10 年以上)、短期(1 - 10 年)三种。
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清查核对,确保档案的数量准确、存放位置正确。
五、档案的鉴定与销毁 鉴定工作 学校成立档案鉴定工作小组,定期对已到保管期限的档案进行鉴定。
鉴定工作小组应根据档案的保存价值、历史意义等因素,确定档案是否继续保存或销毁。
销毁程序 对经鉴定确无保存价值的档案,应编制销毁清册,报学校主管领导审批后,由档案管理人员和监销人员共同进行销毁。
销毁档案应采用适当的方式,确保档案信息不被泄露。
销毁清册应永久保存。
六、档案的利用与服务 利用原则 学校档案应为本校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提供服务,在不违反保密规定的前提下,积极为校内外单位和个人提供利用。
档案利用应遵循查阅登记制度,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利用方式 校内人员查阅档案,需填写《档案查阅申请表》,经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到综合档案室查阅。
校外单位或个人查阅档案,需持单位介绍信,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
档案一般不外借,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外借,须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规定借阅期限,按时归还。
七、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未尽事宜,由校长办公室负责解释和修订。
本制度应根据国家档案管理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的变化,适时进行调整和完善。
第二篇:[学校名称]学校档案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学校档案管理工作,确保学校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充分发挥档案在学校各项工作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各部门及全体师生员工在教学、科研、管理等活动中形成的各类档案的管理。
三、档案管理机构与人员 学校设立档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规划、指导协调学校档案管理工作。
学校综合档案室是学校档案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校档案的集中统一管理。
档案室配备专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档案管理的日常工作。
四、档案管理流程 档案收集 各部门应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定期将本部门形成的档案材料收集齐全,整理后移交综合档案室。
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各部门档案移交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确保档案收集工作及时、完整。
档案整理 档案管理人员对接收的档案进行分类、编号、编目、装订等整理工作,建立档案目录数据库。
整理档案应遵循档案形成的自然规律,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便于管理和利用。
档案保管 综合档案室应配备适宜档案保管的库房和设备,确保档案保管环境符合要求。
档案应按照类别、年份等进行有序存放,建立档案存放索引,便于查找。
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和清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档案的安全。
档案鉴定与销毁 成立档案鉴定小组,定期对已到保管期限的档案进行鉴定。
根据鉴定结果,对确无保存价值的档案,编制销毁清册,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后进行销毁。
销毁档案时,应指定专人负责监销,确保档案彻底销毁。
档案利用 建立档案利用制度,明确档案利用的范围、程序和要求。
校内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需填写《档案查阅登记表》,经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到档案室查阅。
校外单位或个人查阅档案,需持单位介绍信,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后,按规定办理查阅手续。
五、档案保密管理 学校档案涉及国家机密、学校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擅自泄露档案内容。
对涉及保密的档案,应在档案封面或目录上标明密级,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六、奖励与处罚 对在档案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学校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档案损失、泄密等事故的部门和个人,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附则 本制度由学校综合档案室负责解释。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实施。
学校原有档案管理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三篇:[学校名称]学校档案管理制度 一、引言 学校档案是学校发展历程的重要见证,对于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为加强学校档案管理,提高档案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原则 集中统一管理原则 学校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由学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全校档案工作,确保档案管理的规范性和一致性。
真实性与完整性原则 档案管理应确保档案内容的真实可靠,全面收集和整理反映学校各项活动的文件材料,保证档案的完整性。
便于利用原则 档案管理工作应围绕服务学校中心工作展开,便于学校各部门及师生员工查阅和利用档案,充分发挥档案的价值。
三、档案管理职责分工 学校档案管理部门 负责制定和完善学校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负责全校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和利用等工作。
对各部门档案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各部门 负责本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初步审核工作,并按照规定时间将档案移交学校档案管理部门。
配合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做好档案管理的相关工作。
四、档案分类与编号 档案分类 学校档案分为行政管理类、教学管理类、科研管理类、学生管理类、人事管理类、财务管理类、基建管理类、设备管理类、党群工作类、声像档案类等十大类。
档案编号 档案编号采用“年度 + 类别代码 + 顺序号”的方式,以便于管理和查询。
五、档案收集与整理要求 收集范围 涵盖学校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图表、照片、录音、录像等。
收集时间 各部门应在每年[具体时间]前,将上一年度形成的档案整理完毕并移交学校档案管理部门。
整理要求 档案应按照分类标准进行整理,同一类别的档案应按照时间顺序或重要程度排列。
每份档案应编制目录,注明文件名称、日期、来源、保管期限等信息。
六、档案保管与保护措施 档案库房建设 学校应建设专门的档案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防潮、防虫、防盗等设施设备,确保档案保管环境安全可靠。
档案装具配备 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档案装具,如档案柜、档案盒等,对档案进行妥善存放。
定期检查与维护 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发现档案有损坏、变质等情况,应及时采取修复和保护措施。
七、档案利用规定 校内利用 校内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需填写《档案查阅申请单》,经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到档案管理部门查阅。
档案一般仅供在档案管理部门内查阅,如需借出,须经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借阅期限一般不超过[X]个工作日。
校外利用 校外单位或个人查阅学校档案,须持单位介绍信或有效身份证件,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
校外利用档案一般不提供原件借阅,特殊情况需经学校主管领导特别批准。
八、档案数字化建设 学校应积极推进档案数字化建设,逐步将纸质档案转化为电子档案,建立档案数据库。
档案数字化过程中,应确保电子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与纸质档案具有同等效力。
九、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未尽事宜,由学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补充。
学校各部门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切实做好档案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