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6个月,公司想用2N的赔偿金来解决,也想得太美了吧!这个严重不合理!我做了十几年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可以明确地说,这种情况下公司是不能违法辞退的!我们坚持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就行!在女员工三期内(孕期、产期、哺乳期),除非员工有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来重大损失等行为,否则公司是不能辞退员工的,就算像违法辞退也不行!那么我们在怀孕6个月遇到公司违法辞退时,到底应该怎么样?有哪些合法劳动权益可以争取?一、女员工“三期”覆盖的时间范围,公司不能随意辞退!
三期的时间范围,从女员工怀孕开始,一直到小孩满一周岁为止。除非是女员工严重违纪、或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公司才可以辞退。如果没有这些情况,公司是不能辞退的!
即便这期间劳动合同到期,也不能终止劳动合同,而是自动延续到哺乳期结束!
如果这个期间,遇到像您公司想得那么单纯,想着给2N就可以违法辞退,那我们直接去劳动部门或者劳动仲裁,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这种是必赢的!但要注意千万不要在这个过程中被公司抓到连续旷工的证据。 二、为什么说给2N就想辞退孕期员工是“想得美”,原来涉及这么多劳动权益!
一、孕期待遇,就算40周,也就是10个月(因为基本上在这个时间节点,都会正式请产假了)。那么10个月的正常工作的工资,这个就不用多说了。另外就是产检假工资是足额的,产检费用的报销,如果因为公司辞退,导致没社保,无法报销产检费用,那么这个钱谁来出?
二、产假期间待遇,基础是98天,奖励假这个各地有所不同,拿深圳来说,加上奖励假80天,就是178天,如果是涉及难产,那就是208天。这就是7个月,那么这个7个月的工资,不用多说了(不管是生育津贴、还是产假工资,实际上公司要按照高的这个支付)。另外我们在医院生育的相关费用,如果是剖宫产,大一点城市大概2万元左右吧。如果因为公司辞退,没办法报销,这个钱谁来出?
三、哺乳期待遇,产假结束后,小孩大概是6个月左右了,那么哺乳期还有6个月。这6个月的上班工资不用说了,另外每天有一个小时的哺乳假。
这样算下来,已经有大概23个月的工资了,另外加上生小孩的住院手术费用报销2万元,再加上产检费用千把块钱。
这已经是一笔不小的金额了,以为这样就完了?那公司也想得太美了!
三、哺乳期结束,公司要想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还得跟着法律来!
难道你这家公司真的天真地认为哺乳期已结束,公司就可以和员工说拜拜了吗?没那么容易!
1、如果是产假期间劳动合同到期,那么劳动合同自动顺延要哺乳期结束,这个时候,公司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终止,那么公司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也就是说你每工作满1年,公司要支付你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也就是“N”的经济补偿金。
2、如果哺乳期结束,劳动合同还没到期,或者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这个时候公司是不能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否则就是违法辞退员工,那么公司是要支付2倍的赔偿金,也就是公司说的2N赔偿金!
综上一看,里外里相差23个月工资,以及相关生育的费用报销!所以,你们公司想趁早用2N解决,实在是太会算计了!但哪里有那么容易,我们直接就要通过劳动部门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到哺乳期结束!但期间,不能有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