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度保护剥夺幸福感
在美国,育儿一直是个争议话题,种种理论多如繁星,争奇斗艳。不过,所有育儿法的根本目的是一样的:将孩子培养为有生产能力的、幸福的成年人。我的父母希望我幸福,我祖父母也希望我父母幸福。不过,近年来似乎出现了一些变化,人们对幸福的看法和定义不同了。
如今,光是幸福还不够,你得更幸福。对幸福的追求已经从“追求一般意义上的满足”变异为“你必须任何时候、各个方面都幸福”。“我是幸福,”格雷琴·鲁宾在畅销书《幸福工程》中写道:“但我还应该更幸福。”
那她到底应该幸福到什么程度?鲁宾也不确定。听上去她和我一些病人的情况完全一样:有很棒的父母,爱着“高大、黝黑、英俊”(而且富有)的丈夫,生了两个健康可爱的孩子,有一大帮朋友,在上东区买了豪宅,拥有耶鲁大学法学学位和成功的事业……尽管如此,鲁宾仍不满意,“似乎缺了点什么”。
为了消解“忧郁、不安、低落和游移不定的内疚”,她开始了一段“幸福旅程”:列行动清单,每周一买3本新杂志,不断收拾衣橱。在付出整整一年努力之后,她写道:“从某种意义上说,我的幸福反而减少了。”接着她揭示了所谓“成人的奥秘”:“幸福并不总让你感到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