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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时期中荷关系恶化,耶稣会士“功不可没”

明末清初,一段风云际会的时代。有两股外部势力交汇于中国东南沿海——葡萄牙和荷兰。有意思的是,葡萄牙人能在明清两代王朝左右逢源,荷兰人却披上了邪恶的面貌。这其中耶稣会士“功不可没”。

9月7日至9日,复旦大学文史研究院和荷兰阿姆斯特丹大学文化遗产与认同研究中心联合举办了“交错的文化史:中国与欧洲之间的相遇(1600-1900)”国际学术研讨会。复旦大学文史研究院研究员董少新作了题为《离间:耶稣会士与早期中荷关系》的演讲。他说:“除了传教者、文化交流使者这些广为人知的身份,耶稣会士亦有‘离间者’这样的身份。”

荷兰人的“海盗”形象

1566年尼德兰资产阶级革命爆发,荷兰开始走殖民扩张的道路。进入17世纪后,荷兰对澳门虎视眈眈。澳门当时是东亚天主教教区的中心,更是葡萄牙在远东的重要贸易港口。

在葡萄牙人抵抗荷兰人的过程中,来自欧洲不同国家和地区的耶稣会士起到了很大作用。这些耶稣会士未必是葡萄牙人,但都站在葡萄牙这一边。受惠于葡萄牙保教权,他们可以从葡萄牙获得经济支持,因而效忠于葡萄牙国王。1622年的夏天,意大利耶稣会士罗雅谷(Giacomo Rho)协助澳葡抵抗荷兰人的进攻,并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经历了一系列占领澳门的失败后,荷兰又将殖民目光转移至澎湖列岛,在那建立堡垒,但还没有坚持两年就被福建官兵击败,离开澎湖列岛并撤到台湾。在荷兰殖民统治台湾的38年中,荷兰人与日本、东南亚及中国走私商人皆有贸易往来。那时荷兰人对于澳门葡人来说可谓强大的竞争对手,不仅垂涎着澳门,还威胁着葡萄牙在中国的垄断贸易。但无论荷兰人多么努力,在明朝他们始终没能和中国正式通商。

在董少新看来,荷兰无法与中国建立官方贸易关系,原因之一在于耶稣会士的“挑拨”。他在研讨会上举了两个例子,第一个案例发生在明末崇祯年间,第二个案例发生在清初顺治年间。“其实明清时期的中国皇帝对于和荷兰接触都保持着高度警惕。在整个17世纪,他们看荷兰人就好像在看野蛮人和海盗。而耶稣会士正对此形象贡献不少。”

“但是,尽管耶稣会士对荷兰人的‘海盗’形象有一定作用,根本原因还在于荷兰人来到亚洲海域后,不仅与葡萄牙人冲突不断,而且对亚洲海域范围内的很多民族和国家,一言不合即付诸武力。”董少新告诉澎湃新闻记者,荷兰人曾几度通过贿赂、表现恭顺以及进贡厚礼的方式,博得了明末清初中国政府部分官员的好感,但是终因耶稣会士和澳门葡人从中做梗,而使其无法达到与中国建立官方贸易关系的目的。

“我想突出的并非荷兰人‘海盗’形象形成的原因,而在于呈现耶稣会士的另一形象——离间者。”

明末称葡萄牙人为“澳商”,称荷兰人为“红夷”

崇祯年间,中葡关系紧密的另一大原因在于军事联系。为巩固国防,明王朝需要招募葡兵并向澳葡购置西洋大炮。1628年11月10日,由葡萄牙炮兵统领公沙·的西劳(Gon?alo Teixeira Correa)和葡萄牙耶稣会士陆若汉(Jo?o Rodrigues)率领的铳师队伍离开澳门前往北京。抵京后,两人写了两份奏疏给崇祯皇帝。第一封以《报效始末疏》为题,代表了澳门葡人的立场,第二封为陆若汉所写,标题是《贡铳效忠疏》。

在《贡铳效忠疏》中,陆若汉解释了为何身为耶稣会士的他也要加入铳师队伍。他强调在这次远征行动中自己的神职角色,并重申他对于明朝皇帝极尽忠诚,因为他通过学习神的教义知道了君臣、父子的道德准则。“显然,陆若汉试图合儒以赢得中国皇帝的青睐。”董少新说,相反荷兰人对于宣扬教义不感兴趣,因而根据陆若汉的逻辑,荷兰在亚洲引发诸多冲突就不足为奇了。

但在一些明朝官员眼中,葡萄牙人和荷兰人是一样的,都是中国的威胁。一些中国官员和文人甚至不能区分葡萄牙人和荷兰人,干脆都叫“红毛夷”,并称从澳门买来的大炮为“红夷铳”。

为此,公沙·的西劳还特别写了篇《西洋大铳来历略说》,其中说:“西洋统领公沙等,系西极欧逻巴沿海国土人,在小西洋之西,故称曰大西洋,其总名也。自入中华贸易,已百二十年;住澳乐业,已七十余载。恭顺天朝其来久矣。只因红夷海寇等类,出没海洋,劫掠货物,公沙等携带大铳,御敌保命。今兹贡献大铳,皇上赐名神威。奈何间有不究来历原繇,指大铳曰红夷铳,指吾辈曰红夷人,是不免认子为贼。况红夷为澳害,存心叵测,昭昭然不待言说。本澳总管委黎多等每每尽力驱逐,求永杜中国隐忧。今乃以红夷铳、红夷人,混称我辈,岂不大伤我皇上神威之勅赐、忠顺之褒词乎?”

公沙的意思就是,葡人是服从于明王朝的合法商人,相反荷兰人就是一群强盗,不仅是澳门的威胁,也是明王朝的威胁。

在公沙和陆若汉抵达北京后不久,两人便建议明朝招募更多的葡兵,并从澳门进口更多的欧洲大炮以巩固东北边防。这个建议很快被崇祯皇帝接受。1630年10月底,300名葡兵离开澳门往北京出发。这一举动遭到一些明朝官员的强烈反对,特别是礼部给事中卢兆龙。他向皇帝上了三封奏折,谏言阻止这些士兵来京,并遣返已在京的葡兵。

反对卢兆龙的人也有,比如明朝大名鼎鼎的奉教士大夫徐光启。徐光启同样上了几封奏折,不过最后还是卢兆龙一方胜出。耐人寻味的是徐光启上奏的内容。

徐光启于1630年7月12日写了第一封反对卢兆龙的奏折,对葡萄牙人和荷兰人做明确区分。徐光启说希望能有更多炮兵,不仅是抵抗满人入侵,也可防御荷兰人,因为荷兰人是来自西方的凶残强盗,而澳门的葡萄牙人是温文尔雅的商人。“荷兰海盗集中部队占领澳门。而澳门葡人却显示了他们对我朝坚定不移的忠诚。我已然很清楚谁是好人,谁是坏人。”

董少新说,自崇祯王朝以来,越来越多的明朝官方文件称葡萄牙人为“澳商”,而非“澳夷”,而一直称呼荷兰人为“红夷”,从不叫他们“和(荷)商”。

清朝时期荷兰外交任务的再失败

到了清朝,荷兰人以为他们的“机会”终于来了。顺治十年(1653年),荷兰东印度公司派施合德尔(Fredrick Schedel)到广州会见尚可喜、耿继茂等藩王。这一次会见“收货”颇丰,荷兰获得了在广州进行贸易与建厂的权利。

可这遭到了钦差大臣李栖凤及广东巡按御史杨旬瑛的反对。李栖凤在《题报荷兰船只来粤要求贸易恐与住澳葡人发生矛盾须从长计议本》中说道:“若荷兰一国,则典籍所不载者。况其人皆红须碧眼,鸷悍异常,其舡上所载铜铳,尤极精利。此即所谓红毛彝也。前代每遇其来,皆严饬海将厉兵防之,向不通贡贸易,而又素与澳彝为难,彼此互争,动辄称戈抅斗。封疆之患,在所当防,市贡之说,实未可轻许,以阶厉也。”

而荷兰人也开始明白,要想和中国建立贸易关系,一定要获得大清皇帝的许可。因此在1655年7月,荷兰派出外交使团,并在1656年7月中旬抵达北京。经过一系列的谈判和宴会,顺治帝批准荷兰每八年来进行朝贡贸易。这远远不符合荷兰的期待,几乎宣判了这一外交任务的失败。

在董少新看来,无论是李栖凤、杨旬瑛等人的想法,还是荷兰在京的外交失败,也多少受到了耶稣会士的影响,比如着名的耶稣会士汤若望(Adam Schall)。他在华经历了明、清两个朝代,被认为是继利玛窦来华之后最重要的耶稣会士之一。汤若望和顺治帝关系很好,对清王朝也很有影响力。所以尽管荷兰外交使团进献了许多珍宝后,给清政府留下了不错的印象,但一番努力终究还是付诸东流了。

1656年2月,荷兰外交使团尚未抵京时,汤若望就对顺治帝进言说尽管荷兰人已经得到了广东当局的认可,不好阻止他们来朝,但还是没有必要和他们签约贸易协定。还说荷兰人不管到哪里,都会建堡扩权,骚扰邻近国家。

在荷兰大使抵达北京后,汤若望先说荷兰没有国王,只有个才六岁的王子,而且荷兰大使从印度而来,带来的礼物只有少数来自荷兰。不久后,汤若望又上奏写道:他们带来的几乎所有礼物均来自印度,或者是从别的国家那买来、抢来的。他们把皇上当成做生意的对象。他们名义上是基督徒,但实际上已很久不是基督徒了。他们背叛了他们的国王和上帝。此外,如果他们在清朝获得一席之地,他们一定会采取军事行动。最后,汤若望向顺治帝建议说可以赏赐荷兰使节团,但不要允许他们定期来中国。

“讽刺的是,荷兰使者并不知情,还对汤若望感恩。”董少新说,尤其是汤若望这些耶稣会士还扮演着译者的角色,所以一些荷兰人甚至不知道自己“被谁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