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神起为什么解散
2009年7月,金在中、朴有天、金俊秀三人因奴隶合约与收入分配不当等原因,向首尔中央地方法院诉请解除合约效力。由于与SM方无法达成和解而调停失败,10月,中央地方法院裁定其专属合约中有违反规定的部分,因此部份合约失效。虽然和SM还有合约关系在,但是判定在诉讼结束前3人参与SM以外的演艺活动属合法。
2010年4月中旬,金在中、朴有天、金俊秀三人与爱贝克思签署合约。2010年4月3日爱贝克思在官网上发布东方神起5人在日本的团体活动停止,至此东方神起的工作全面停摆。2011年2月中央地方法院宣判三人与SM签署的合约无效,三人此后与C-jes Entertainment签约并以“JYJ”名义活动。
2012年11月28日,法庭宣布,SM Entertaiment和JYJ队员们双方在调解之下,所有合约皆以假处分申请日2009年7月31日为结束日。另外,双方之间所有的诉讼都已取消,并签定未来双方的活动互不干涉的协议书。
东方神起为什么解散
韩国偶像组合JYJ三名成员与前东家SM公司娱乐近日签订和解协议,为双方长达3年零4个月的法庭攻防战划上了句号。
JYJ的经纪公司今天(28日)宣布,JYJ三名成员与SM公司近日签订了和解协议,确定双方的所属协议自2009年7月31日起无效,并规定今后双方不得互相干涉各自的演艺活动。在签订和解协议的同时,JYJ与SM公司共同撤销了双方正在进行中的所有诉讼。
JYJ三名成员朴有天、金在中、金俊秀在2009年7月31日将前东家SM公司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宣布他们与SM公司的所属协议无效。三人随后在2010年7月组成了JYJ组合进行活动,并与SM公司进行法庭攻防至今。
SM公司相关负责人28日接受采访时表示,既然金在中等三人已经无意继续作为东方神起的一员进行活动,那么SM公司也没有理由继续坚持与三人的所属协议,而且为了避免给仍以东方神起之名进行活动的郑允浩与沈昌珉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结束与JYJ三人的法庭攻防无疑是最好的选择。
而JYJ的经纪公司负责人则表示,这场诉讼从3年前开始的时候就已经注定了将以JYJ三人的胜利告终。不过之前影响JYJ韩国活动的就并不是什么法律原因,而是SM公司巨大的影响力,所以即使JYJ与SM公司结束诉讼,JYJ无法出演电视台节目的现状也不会有任何改变。不过JYJ三名成员仍将以他们的方式继续努力,以答谢一直支持他们的广大粉丝。
东方神起为什么解散
SM娱乐和组合JYJ之间的专属合同纷争历经3年零4个月之后,终于在双方的协议下告一段落。
11月28日,据JYJ的经纪公司C-JeS娱乐等的消息,SM和JYJ的3名成员(金在中?朴有天?金俊秀)在法院的调解下达成共识,双方决定以提出假处分申请的日期2009年7月31日为准,终结之前签订的所有合同,并达成协议撤回所有诉讼,从此双方之间将互不干涉。
SM方面称“3人既已无意继续以‘东方神起’成员的身份展开活动,为避免给现在以‘东方神起’身份活动的瑜卤允浩和最强昌珉继续带来伤害,公司认为,结束诉讼是最好的选择”。JYJ方面的世宗法务法人解释说“这次事件为改善演艺界不公正的惯例创造了契机”。
2004年以SM旗下组合“东方神起”身份出道的金在中、朴有天和金俊秀三人于2009年7月以合同日期过长为由状告SM,并提起假处分申请,要求法院宣布终结与SM的专属合同效力。2010年三人组成新组合JYJ展开活动,并坚持与SM进行法庭斗争。
东方神起黄玫瑰事件
黄玫瑰事件是在中刚出道时人气不高,韩国的人说在中很“女人”声音也很女人化,所以SM想让在中离开东方神起这个组合,冻结在中,所以在东方神起在“最后”的表演《我相信》的时候、他们把平时表演的道具红玫瑰换成了代表‘离别’的黄玫瑰,还有有天当时还哭了。最后因为仙后和成员的极力反对,所以在中最后没有离队。在中当时真的很惨。
黄玫瑰事件:
2004年11月,东方神起的解散传闻闹的沸沸扬扬。特别是神起在一次SBS人气歌谣表演<Believes>live的现场,有天唱歌时当众落泪,更被FANS猜测为换人导致的团员伤心,一时间媒体相继登出有天在唱<Believes>live的落泪照片,猜测SM的换人风波。本来就觉得换人事件存在的FANS们看见有天落泪,更是使得FANS们对东方神起换员事情的深信不疑!因为当时这场<Believes>的live,成员们是拿着黄色的玫瑰(黄玫瑰的花语是离别),所以被称为“黄玫瑰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