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融资的定义是什么?当前,融资难成为制约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最大瓶颈,而进入我国才20多年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被视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的金融创新工具。然而,由于目前我国缺乏界定合法私募与非法集资的明确法律依据,实践中,民间私募股权融资者面临着巨大的法律风险。
非法融资的特点:
一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集资。
二是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也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三是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
四是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实质。
五和非法集资一样,集资方式变换多样,多种犯罪行为相互交织。
《合同法》第211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六、民间借贷的利息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超出部分的利息法律不予保护。”
民间借贷是合法的,但是非法集资是违法的,如果有非法集资的现象出现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