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是一种资源丰富、操作简捷灵便的融资手段,是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交易的资金融通行为,而在民间借贷中,借贷双方最易产生矛盾的则是利息。
法律规定
(1)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以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2)当事人约定了利率标准发生争议的,可以在最高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的标准内确定其利率标准。
(3)在有息借贷中,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即不得搞高利贷。 如果超过4倍(按现行利率,4倍是百分之29点多)也没关系,最多有纠纷时,法院不保护超出部分,但没有纠纷时,就可以获得更高收益。说明这条规定不具备惩罚性。
(4)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否则不受法律保护。 这条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具备一定的惩罚性,如果违反了该规定,有可能被法院判定为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那么,你当初约定的倍数,本来可以主张要回的也可能要不回了。
(5)当事人因借贷外币、台币等发生纠纷的,出借人要求以同类货币偿还的,可以准许。借款人确无同类货币的,可以参照偿还时的外汇牌价折合人民币偿还。出借人要求支付利息的,可以参照中国银行的外币储蓄利率计息。
一分利息
民间借贷的几分利按月计算,一分就是月息的百分之一,即一个月还1%。举个例子:小张借了小王50000,一个月后连本带利应该还50000+50000*0.01=50500.
二分利息
民间借贷的几分利按月计算,二分就是月息的百分之二,即一个月还2%。举个例子:小张借了小王50000,两个月后连本带利应该还50000+50000*0.02=51000
要注意我国五年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为6.55%,它的4倍是26.2%,民间借贷只要高于2.183分利(5年期以上的),就属于高利贷,在此之上发生的民间借贷,将不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