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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拯简介,包拯是几品官?

提到包拯,小编不禁肃然起敬,一个伟大的形象让人钦佩不已。电视上了解到得的包拯是一个正义.刚直不阿的清官,对他的生平.故事了解的不多,下面我整理了一些,敢兴趣的读者了解一下吧!

包拯(999年5月28日-1062年7月3日),字希仁,庐州合肥(今安徽合肥肥东)人,北宋官员.其廉洁公正、不攀附权贵,故有“包青天”及“包公”之名。后世将他奉为神明崇拜,认为他是文曲星转世,死后成为地狱第五殿阎罗王。由于民间传其黑面形象,亦被称为“包青天”、“包黑炭”。主要政绩并不在开封府任期,更不在英明断案上,他是一个实干家。不到两年,61岁的他就被任命为三司使,负责全国经济工作,他展现出了经济改革的天赋,比如改“科率”为“和市”,即朝廷按照公平价格购买农民要缴的上供物资;免除部分地区“折变”,即废除农民将粮食变成现钱纳税的规定等措施。开展经济工作卓有成效。

包拯简介,包拯是几品官?

包拯性情严峻刚正,憎恶办事小吏苟杂刻薄,务求忠诚厚道,虽然非常憎恨厌恶,但从来没有不施行忠恕之道的。他跟人交往不随意附和,不以巧言令色取悦人,平常没有私人信件,连朋友、亲戚都断绝来往。虽然地位高贵,但穿的衣服、用的器物、吃的饮食跟当百姓时一样。他曾说:“后代子孙当官从政,假若贪赃枉法,不得放归老家,死了不得葬入家族墓地。假若不听从我的意志,就不是我的子孙。

宋仁宗天圣五年(公元1027年),包拯二十八岁,考中了进士。朝廷任命他为「大理评事」,大致相当于现在的法院陪审员,级别很低。接着,又任命他为建昌(今江西永修)知县。由于父母年事已高,不愿意随他一起到江西赴任,包拯只好放弃官职,留在家里,侍候父母。

后来,朝廷又委派他到家乡附近的和州(今安徽和县)做官,负责管理税收钱粮,这一回,包拯去赴任了,但是因为实在放心不下留在家中的父母,只坚持了几个月就打道回府了。

景祐三年(1036年),包拯被任命为天长(今安徽天长)知县。在那里,他公正地断了好多积案,博得了清官的好名声

天圣五年(1027年):大理评事,知建昌县(不赴),监和州税(不赴)。

嘉佑六年(1061年):给事中,礼部郎中(后礼部侍郎),三司使,枢密副使。

嘉佑七年(1062年):礼部尚书(五月卒赠)。

包拯职位最高的时候,应该是在临终前,他既是枢密副使,又是朝散大夫、给事中、上轻车都尉,同时还被封为东海郡开国侯,官品和爵位之高仅次于当朝宰相,所以这时候肯定是他一生中最辉煌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