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流量表现金流量表是财务报表的三个基本报告之一,所表达的是在一固定期间内,一家机构的现金的增减变动情形。
按规定,企业应当采用直接法,列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按规定,企业应当采用直接法,列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直接法可以这样理解:发生一笔现金业务,就把它按照种类划分并按照直接法的列示方法列出来即可;这种方法非常准确,也非常直观的反应了企业的现金流活动。
直接法是按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的主要类别列示企业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在直接法下,一般是以利润表中的营业收入为起算点,调整与经营活动有关的项目的增减变动,然后计算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计算公式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本期营业收入净额+本期应收账款减少额(-应收账款增加额)+本期应收票据减少额(-应收票据增加额)+本期预收账款增加额(-预收账款减少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净增加额:现金的期末余额=资产负债表“货币资金”期末余额。
现金的期初余额=资产负债表“货币资金”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净增加额=现金的期末余额-现金的期初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