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终端的普及,机场安检人员发现携带充电宝出行的旅客越来越多;
许多旅客对托运和携带规定不是很清楚,机场安检作出特别提醒。
根据民航局锂电池限带规定,充电宝为备用锂电池,额定能量低于100Wh(瓦时)的,可以随身携带;
100Wh-160Wh的,经所乘航空公司批准后方可随身携带,在飞行途中禁止使用其为电子设备充电,该规格仅限携带两块;
超过160Wh的,禁止随身携带。
无论额定能量高低,都禁止托运,以免给飞行带来安全隐患。
通过充电宝额定能量来判定是可以携带:
一是大部分充电宝铭牌上直接注明了额定容量;
二是部分充电宝未直接注明额定容量的进行换算,换算公式为:额定能量(Wh)=电池容量(Ah)×标称电压(V)。
携带充电宝等锂电池移动电源的旅客,须提前将相关物品从托运行李中取出,随身携带处理,以免临时处理耽误行程。
另外要注意的是,一个人只能随身携带两个充电宝上飞机。因此,携带充电宝上飞机之前,也需要确认好充电宝的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