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食人魔张永明相信大家都有所耳闻,当时震惊全国,杀人犯在杀人之后,据说竟然还将人食用,这一案件一直到六年以后才最终宣告破案。
张永明1957年出生云南晋宁县晋城震,张永明性格自幼古怪,据说他有梦游症,小时候,由于他比较孤僻,几乎不会有朋友找他主动玩,一次只有一个不嫌弃他的小朋友来到他家玩耍,由于天太黑,就没有回家,住在了张永明家中,半夜突然醒过来,发现自己被张永明捆的结结实实得,还用菜刀在自己身上划着,疼痛使得他大叫,最终惊醒了张永明父母,这才救了一条性命。
看过《十宗罪》的人,都应该对文中的杀人恶魔有印象,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也曾出现过这样一件让人细思极恐的连环杀人案。故事发生在西南边陲的小村落里,主人公名叫张永明,该事件被人们称之为云南张永明鸵鸟肉事件,下面我们就带大家一起回顾一下该案件。
云南鸵鸟肉事件:吃尸体/卖人肉
张永明出生于1957年,从小性格就非常孤僻,没有朋友,也不爱说话。成年后加入生产队,认识了他的第一个朋友杨树荣,两人经常一起吃饭,但一天晚上他们下班后去吃饭。在那之后,杨树荣就神秘地消失了,经过多方寻找依然无所获。
半个多月后,村民们在河中发现了一具尸体,确定是杨树荣的尸体,警方怀疑张永明杀死了杨树荣。在审查时,张永明承认自己杀死了杨树荣,张永明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然而,由于在监狱中表现良好,1997年获得了多次减刑并从监狱释放出来。张永明出狱后,在家里开了一家冷藏室,加上土地开发获得不菲的收益,生活过得很滋润。
但与此同时,村里接连出现村民失踪事件。名叫韩耀的小伙子在工地上班,之后离奇失踪;村里12岁的李汉雄,走进了玉米地里再也没出来过;17岁的陈涛在山坡上玩耍也失踪了,连续几年当地失踪人数高达10余人,但警察始终没有找到案件突破口。
后来,警方发现失踪地点就在张永明的冷库附近,而且张永明又有犯罪记录,所以警方对他进行了重点调查。随后,在张永明家中,警方发现了几个蛇皮袋,里面装着许多衣服、手机和钱包。在几个塑料桶里发现了大量的人体内脏和四肢。最可怕的是墙上有一个纹身的人的皮肤。
警察逮捕了张永明,当警察询问他杀了多少人时,张永明说他都不记得了。他还告诉警察,口袋里有几套衣服他就杀了几个人。当被问及受害者的尸体去了哪里时,张永明说,其中一些尸体被他吃掉了,有些当鸵鸟肉被卖掉时,听完之后不禁让人恐怖异常,2013年张永明被执行死刑,该案件被称之为云南鸵鸟肉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