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倩妮个人资料简介
李倩妮,妮称:妞妞,16 岁去英国, 18 岁飞到美国。偶然的机会写了一本书叫《长翅膀的绵羊》,就接二连三的开始了另一串的偶然,比如认识阿甘,比如进了纽约大学,比如改编《时差7小时》,比如演戏,是主演,也是编剧,从此对电影一发不可收拾的热爱。
李倩妮(笔名妞妞),女,1979年4月出生,广东博罗人,汉族,在校研究生。
一、主要经历
2004.6 — 被美国纽约大学电影学院录取
主修:电影导演及制作
学位:艺术硕士
2004.6 — 2004.8 完成电视专题片《妞妞巧用英语100句》的撰稿及制作,并将9月出版《妞妞巧用英语100句》一书
2003.12 — 2004.3 完成日记体纪实小说《触电伦敦》,该书将于04年8月份出版。
2003.1 — 2003.8 美国纽约大学电影学院进修电影制作课程
2002.8 — 2003.11 将小说《长翅膀的绵羊》改编成电影文学剧本《时差七小时》,并完成电影的拍摄工作,本人在剧中担任女主角
2002.9 — 2003.1 美国哥伦比亚大学
主修:经济政策管理
学位:国际关系硕士
2002.5 完成处女作——纪实小说《长翅膀的绵 羊》
2001.8 — 2002.8 美国映佳国际传播媒体公司(Starz Encore Corp.)
任助理金融分析师
1998.9 — 2000.6 美国嘉信理财(Charles Schwab Corp.)
Account Analyst
Risk Error Trader Assistant
任客户主任
1997.9 — 2001.6 美国丹佛大学(University of Denver)
主修:国际金融
副修:经济
学位:工商管理学士(Bachelor of Science in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1995.9 — 1997.6 英国费尔斯特学校(Felsted School)
主修:物理,数学、商业
副修:设计
学位:Advanced Level Certificates in Marths, Physics and Business
GCSE Certificate in Design & Technology
1990.9 — 1995.7 深圳外国语学校
初中——高中
二、主要作品及创作经历
2002年初,妞妞根据自己在英国的中学留学经历创作了15万字的处女作《长翅膀的绵羊》。该书自2002年5月出版以来,共重印8次,印数累计15万册。先后在深圳特区报、南方日报、广州日报、扬子晚报、西安晚报、武汉晚报、天府早报、成都商报、印尼国际日报等十几家海内外报刊上和新浪网上连载,并被多家文学网站转载。人民日报、文汇报、羊城晚报、南方都市报、中国文化报、晶报、深圳晚报、特区教育、中国新闻周刊(美国)等多家国内外报刊以及新浪网、中央电视台、凤凰卫视、上海、重庆、成都等地电视台对作者进行了专访或追访,并对作品予以评介。解放日报、文学报、文艺报、新民晚报、上海新闻晚报、文汇读书周报、上海星期三、北京青年报、北京晚报、新世纪文坛报等二十多家报刊及齐鲁热线等十多家新闻网站刊发和报道了相关消息。小说的海外华文版权于2003年7月被台湾民生报股份有限公司买下。2004年7月,根据小说原著改编的漫画出版面世,受到了青少年读者的欢迎。
《长翅膀的绵羊》一书曾多次获得各种奖项:2003年,该书被评为全国2002年度优秀畅销书(文艺类),获广东省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第五届入选作品奖、全国第二届女性文学奖、第十六届城市出版社优秀图书一等奖、全国第八届优秀青年读物二等奖、深圳市第四届青年文学奖。2004年5月,该小说还获得了第十四届广东省新人新作奖,作者获邀参加了全省青年作家代表大会,并作为获奖代表在大会上发言。
2003年,妞妞将《长翅膀的绵羊》一书改编成电影剧本《时差七小时》(Life Translated),自己担任编剧并出演该片的女主角。这部由深圳市梦想隧道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出品的电影,讲述了一个16岁中国少女独闯英伦的故事,反映了一代小留学生在国外求学、成长、自强、拼搏的过程和由此折射出来的阳光心态。该片是我国目前首部在国外全景拍摄的青春校园故事片,预计在2004年10月27日作国内首映。影片上映前夕,妞妞还将推出新作《触电伦敦》,从一个影视新人的角度披露电影《时差七小时》拍摄制作的点点滴滴。
2004年6月,妞妞出任电视节目《妞妞巧用英语100句》主持。
李倩妮事件最后怎么
10月下旬,互联网上有帖子称,深圳五部委发文要求全市小学四年级以上的学生集体观看电影《时差七小时》。当地民众对此议论纷纷,质疑有关部门推荐这部影片是否妥当,并将此情况与“女主角妞妞是深圳市某高官的女儿”联系起来。11月3日,《中国青年报》发表了题为《妞妞事件:窗户纸一定要捅破》一文。随后,北京某媒体披露,妞妞不仅是小说原著作者,还是这部影片制作方深圳市梦想隧道影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的总经理、法人。进一步调查发则发现,妞妞名下共拥有三家公司的股份,“总资产”高达769万元人民币。
11月5日,深圳市教育局新闻发言人就媒体提出的电影《时差七小时》是不是“强推官员家属主演的电影”的问题,出面作了说明。同时表示,今后教育部门不再具体就某部影片进行推荐观看。11月6日,妞妞的父亲,深圳市委副书记李意珍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感谢各方面监督,并称已向市委作深刻检查。
媒体声音:
人民网:一次弄巧成拙的“拍马屁”
《党內监督条例》刚刚公布不久,人们自然想根据《党內监督条例》精神去“问责”一下深圳的这位高官:你的家庭收入怎么会拿得出几十万英镑,去供养自己女儿在英国“留学”的?凭你夫人在香港中资公司的收入?这实在没有说服力啊!此外,你和你的夫人与你女儿的公司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这些钱究竟是你女儿的钱还是你们的钱?若是你们的钱,这些钱又是从哪里来的?是不是违反了党政干部不许经商的规定?
北京青年报:耐人寻味的“妞妞事件”
“妞妞事件”的女主角自己并不拥有公共权力,但是,她的身后站着一位主管文化的爸爸,正是由于这一背景的存在,一系列事件相继发生了:先是“妞妞”李倩妮的一部文学作品获得了深圳市的若干奖项;该作品要被改编成电影时,深圳的一些民营企业踊跃投资;深圳某部门发出文件,为电影《时差七小时》专门举办了“青少年表演艺术大赛”,大赛内容与妞妞有关,如“妞妞原名是什么”;随后,深圳市五部门联合发出的红头文件把一部商业电影推上了上座率与票房的较高位置。
分析“妞妞事件”,无论李倩妮的父亲是否暗示过下级部门炒作《时差七小时》,还是下属或家属“挪用”了他的权力,抑或是某些机关为了赢得领导的青睐,主动为《时差七小时》“保驾护航”,其结果都有滥用公共权力之嫌,一定程度上侵害了深圳市中小学生的利益,也损害了政府和红头文件的公信力。
深圳市委对“妞妞事件”及相关问题的调查处理意见:
2004年11月11日上午,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黄丽满主持召开中共深圳市委三届十次全体会议。会上,市委领导通报了近期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电影《时差七小时》及相关问题的调查和处理意见。
自10月下旬以来,在互联网和新闻媒体上陆续出现了对我市有关部门联合发文推荐观看由市委副书记李意珍同志的女儿李倩妮主演的电影《时差七小时》这一做法及相关问题的报道和议论。市委对此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市纪委、市委宣传部、市广电局等单位派员组成的调查组,对网上反映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的调查。11月8日,市委召开常委会议,听取有关情况汇报,专题讨论研究处理意见和相关措施。
关于市有关部门联合发文推荐观看电影《时差七小时》的问题,经调查,虽然市有关部门是按正常程序和惯例向学生们推荐,但在具体操作过程中有不当之处,如有的部门变相指令性要求学生观看、一些学校调课组织学生观看等。尽管李意珍同志对发文一事没有打过招呼,没有过问影片发行工作,但作为分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干部,李意珍同志的敏感性不够强,对有些问题没有把好关,制止的态度也不坚决。
关于李意珍同志的配偶、女儿经营三家公司的情况,经调查,李意珍同志的配偶和女儿所经营的梦想隧道影视公司、仁和公司和参股的披克电子公司三家公司中,有两家由于没有资产,属于接受空壳转让,其配偶和女儿没有实际投入资金,参股的披克电子公司实际投资150万元,分三次投入。李意珍同志对中纪委、省纪委关于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不准在其管辖的区域或者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的规定,在认识上有误区,理解上有片面性,没有认真执行。市委常委会要求李意珍同志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六条关于“党员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反有关规定在该党员领导干部管辖的区域或者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该党员领导干部应当按照规定予以纠正”的规定,尽快让其配偶和女儿从其分管领域的企业中全部退出,并由市有关部门监督执行。李意珍同志已按有关规定和市委常委会的意见,督促家属从这些公司中全部退出。
关于《时差七小时》制作投资情况,经调查,该片的制作实际投资1200万元,媒体公布该片投资2100万元,是推介商出于宣传需要所作的包装炒作。该片按市场化运作,参与影片投资和赞助的均是民营企业和个人,均签订了经济合同,目前没有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据投资商称:参与该片投资,是看好这部影片的市场前景和效益,并想借此提高企业知名度。李意珍同志在市委常委会上做了认真的检查,态度诚恳,认识深刻,表示要认真听取群众意见,虚心接受群众监督,诚恳接受组织批评,深刻反思,吸取教训,坚决纠正,做好工作。
市委常委会议认为,这件事情不仅对李意珍同志,对市委、对市几套班子领导同志和全市领导干部都是一次深刻的廉洁自律的教育。全市各级领导干部都要从这件事情中吸取教训,认真学习、带头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新闻媒体的监督,依法办事,严格要求,努力做好各项工作。(《深圳特区报》2004年11月12日 记者 张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