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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中分娩是否适合中国产妇


2)具有流产史的产妇,安全起见,不宜水中分娩。
3)年龄较大或较小者。太小心理准备不足,超过30岁可视为“高龄产妇”,以做剖腹产为妥。
4)身患疾病的产妇。
5)产前不知情者。产妇分娩前参加医院组织的“孕妇学习班”是极有必要的。

反方:慎重,危险太多

北京协和医院妇产科樊庆泊副主任医师对记者说:“目前水中分娩在中国不宜推广,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原因:”

1、孕产妇多
水中分娩目前只能在一些有条件的大医院开展,但是这样的医院孕妇待产率高,水中分娩设备有限,所以为水中分娩产妇准备的分娩设备、用具等的消毒和各种准备,劳务费时,无形中加大医院的工作量,可能会降低医疗质量。

2、体形不适合,而且多为初产妇
欧美国家孕妇形体较高,骨盆产道出口较为宽裕,所以她们进行水中分娩具有天然的解剖优势。另外,欧美国家经产孕妇较多,临产后产程进展快,也为水中分娩提供了安全保障,而在中国,孕产妇多为初产妇,分娩第一胎时,产程长,产道及会阴条件较经产妇差。产程长就不利于水中分娩时进行胎心监测、产程进展监测和产后新生儿抢救与复苏,不能及时发现胎儿宫内窘迫尤其是胎粪型胎儿宫内窘迫。如果出现胎儿宫内窘迫,需行急诊剖宫产终止妊娠时,这会增加宫内感染,伤口感染的几率。

3、消毒及防止交叉感染问题不易解决
虽然孕妇产前进行了一些常见传染病项目的检测,备有体检档案。但是,目前一些常见性传播疾病项目如人类乳头瘤病毒,淋病,单纯疱疹病毒等是不给孕妇检查的,而且,艾滋病在中国流行呈上升趋势,存在潜伏期,因此,一旦消毒把关不严或有疏漏,就难免发生交叉传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