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建筑类型消防水压标准也不同,一类高层民用公共建筑不应低于1公斤(0.10MPa),当建筑高度超过100米时不应低于1.5公斤(0.15MPa),高层住宅、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多层民用建筑不应低于0.7公斤(0.07MPa)。
高位消防水箱的设置位置应高于其所服务的水灭火设施,且最低有效水位应满足水灭火设施最不利点处的静水压力,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一类高层民用公共建筑不应低于0.10MPa,但当建筑高度超过100m时不应低于0.15MPa;
2、高层住宅、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多层民用建筑不应低于0.07MPa,多层住宅确有困难时可适当降低;
3、工业建筑不应低于0.10MPa;
4、当市政供水管网的供水能力在满足生产生活最大小时用水量后,仍能满足初期火灾所需的消防流量和压力时,可由市政给水系统直接供水,并应在进水管处设置倒流防止器,系统的最高处应设置自动排气阀;
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自动水灭火系统应根据喷头灭火需求压力确定,但最小不应小于0.10MPa;
6、当高位消防水箱不能满足本条第1~5 款的静压要求时,应设稳压泵。
设有市政消火栓的给水管网平时运行工作压力不应小于0.14MPa,消防时水力最不利消火栓的出流量不应小于15L/s,且供水压力从地面算起不应小于0.10MPa。